1.ot是什么意思

2.职业病的种类有哪些?

3.《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10类常见职业病,享有哪些待遇-中企法顾

4.我国法定职业病有十大类

5.我国职业病共分10大类有多少种

职业病耳鼻喉鉴定标准_职业病耳鼻喉科疾病

它包括九大类,分别是:(1)职业中毒。有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2)尘肺。有矽肺、煤工尘肺等。(3)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病等。(4)职业性眼病。有化学性眼部烧伤、电光性眼炎等。(5)职业性耳鼻喉疾病。有噪声聋、铬鼻病。(6)职业性肿瘤。有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癌,联苯胺所致膀胱癌等。(7)职业性传染病。有炭疽、森林脑炎等。(8)职业性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9)其他职业病。有化学灼伤、金属烟热等。对职业病的诊断,应由省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ot是什么意思

有人说,工作时我们拿命赚钱,退休之后再拿钱买命,这是对职业病患者的一个真实生活写照。我们很担心自己是否得了职业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的经济组织等运营单位,对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它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按照现行的《国家法定职业病分类目录》,将职业病分为职业性尘肺病及其它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以及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另外,加上其它职业病,共10大类132种。 职业病的种类主要分为九大类。第一类为职业中毒,比如铅及其化合物中毒。第二类为尘肺病。第三类为物理因素职业病,比如中暑。第四类以及第五类为职业性眼病以及耳鼻喉疾病。第六以及第七类为职业性肿瘤以及传染病。第八以及第九类为职业性皮肤病以及其他职业病。

职业病的种类有哪些?

ot是职业疗法的简称,全称为Occupational therapy。

职业治疗(OT)是医疗保健领域的专业,它是利用评估和干预来发展、恢复或维持个人、团体或社区的有意义的活动或职业。它是由职业治疗师和职业治疗助理(OTA)执行的联合健康专业。OT经常与有心理健康问题、残疾、受伤或损伤的人一起工作。

职业疗法的疾病种类

1、职业中毒:铅及其化合物中毒、汞及其化合物中毒等。

2、尘肺:有硅肺、煤工尘肺等。

3、物理因素职业病:有中暑、减压等。

4、职业眼病:有化学眼烧伤、电光眼炎等。

5、职业耳鼻喉科疾病:有噪音性耳聋和铬鼻病。

6、职业肿瘤:肺癌、间皮癌、联苯胺膀胱癌等。由石棉引起。

7、职业传染病:炭疽、森林脑炎等。

8、职业皮肤病:有接触性皮炎、光敏性皮炎等。

9、其它职业病:有化学烧伤、金属烟热等。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职业疗法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10类常见职业病,享有哪些待遇-中企法顾

2002年4月18日,国家卫生部与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颁发了《职业病目录》,将职业病分为10类共115种,其中:

第一类职业病为:尘肺,共有13种;

第二类职业病为:职业性放射性疾病,共有11种;

第三类职业病为:职业中毒,共有56种;

第四类职业病为: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共有5种;

第五类职业病为: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共有3种;

第六类职业病为:Ⅰ、Ⅱ、Ⅲ、Ⅳ性皮肤病,共有8种;

第七类职业病为:职业性眼病,共有3种;

第八类职业病为: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共有3种;

第九类职业病为:职业性肿瘤,共有8种;

第十类职业病为:其他职业病,共有5种。

我国法定职业病有十大类

关于职业病,很多人认为只要是因为工作而引起的疾病都算是职业病,比如长期站立引起的疾病、长期夜班引起的疾病、长期高强度工作引起的疾病等,其实并非无此。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也就是说,能否认定职业病,与劳动者长期工作的环境有关,只有在长期接触有害物质的工作环境中,患上符合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的疾病才能算是职业病。

同样是因为工作而引起的疾病,认定为职业病和非职业病,所能获得的待遇有哪些差别?这其实就是工伤和非工伤的差别。

员工被诊断为职业病,和认定工伤一样,员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由单位支付,如果劳动能力鉴定评上伤残,依法获得伤残赔偿。

非职业病或非因工受伤,医疗费用由医疗保险报销部分,单位只承担医疗期内的病工资和社保,如果没有给员工参加医疗保险,员工治疗费用无法报销的部分应当由单位承担。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中的10类职业病:

一、尘肺病和呼吸系统疾病

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尘肺病,如煤工尘肺、石墨尘肺、石棉肺等,以及过敏性肺炎、哮喘、过敏性肺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二、职业性皮肤病

根据《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职业性皮肤病,如痤疮、溃疡、黑变病、接触性皮炎、白斑、化学性皮肤灼伤等。

三、职业性眼病

化学性眼部灼伤、电光性眼炎、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等。

四、职业病耳鼻喉口腔疾病

因噪声引起的耳聋、铬鼻病、牙酸蚀病、爆震聋等。

五、职业性化学中毒

与职业有害因素接触之间存在直接因果联系的化学中毒,如铅中毒、汞中毒、锰中毒、铍病、二氧化碳中毒等。

六、物理因素所致的职业病

冻伤、中暑、减压病、航空病、高原低氧环境引起的疾病、激光所致的眼损伤等。

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

根据《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总则)》可以诊断的放射性损伤,如放射性肿瘤、外照射急性放射病、外照射慢性放射病等。

八、职业性传染病

炭疽、、森林脑炎、布鲁氏菌病、莱姆病、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患艾滋病等。

九、职业性肿瘤

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联苯胺所致膀胱癌、苯所致白血病、氯甲醚、双氯甲醚所致肺癌、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肤癌、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等。

十、其他职业病

金属烟热、滑囊炎、股静脉血栓综合征、股动脉闭塞症或淋巴管闭塞症等。

我国职业病共分10大类有多少种

我国法定职业病有十大类:主要有尘肺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肿瘤和其他职业病10大类

1、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2、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3、新入职的劳动者拟从事接害岗位,用人单位一是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应当将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如实告知劳动者,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或者欺骗。二是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三是岗前培训。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卫生培训,普及职业卫生知识,督促劳动者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规章和操作规程,指导劳动者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法律分析:我国法定的职业病分别是: 尘肺病(13种) 、 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 、 职业中毒(56种) 、 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 、 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 、 职业性皮肤病(8种)、 职业性眼病(3种) 、 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 、 职业性肿瘤(8种)、其他职业病(5种) 其他职业病包括:金属烟热、职业性哮喘、职业性变态反应性肺泡炎、棉尘病、煤矿井下工人滑囊炎。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四条 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