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口腔科设置标准要求_医疗机构口腔科设置标准
1.二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2.三甲医院的标准
3.国家现在可以开私人诊所吗?我具有本科学历,执业医师。
4.综合门诊部设置标准
5.二级医院设置标准最新
你好,你想问的是口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有哪些?口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口腔修复科。
1、口腔内科:包括口腔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如口腔黏膜病变、牙髓炎等。
2、口腔外科:涉及口腔手术和牙齿拔除等治疗,如智齿拔除、牙槽骨手术等。
3、口腔修复科:主要负责牙齿修复和重建,包括牙齿充填、冠修复、义齿等。
二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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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诊所基本标准》 诊所是为患者提供门诊诊断和治疗的医疗机构,不设住院病床(产床),只提供易于诊断的常见病和多发病的诊疗服务。
2、 一、人员 (一)至少有1名取得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3、 (二)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4、 (三)设医技科室的,每医技科室至少有1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5、 二、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 平方米。
6、 (二)至少设有诊室、治疗室、处置室。
7、 (三)每室独立且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8、其中治疗室、处置室的使用面积均不少于10 平方米;如设观察室,其使用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
9、 三、设备 (一)基本设备。
10、 诊桌、诊椅、方盘、纱布罐、诊察凳、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压舌板、药品柜、紫外线消毒灯、污物桶、高压灭菌设备、处置台。
11、 (二)急救设备。
12、 氧气瓶(袋)、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
13、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14、 其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与其他合法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化验室和消毒供应室设备。
15、 四、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
16、 五、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17、 口腔诊所 一、口腔综合治疗台 至少设口腔综合治疗台1台。
18、 二、人员 (一)医师。
19、 1.至少有1名取得口腔类别执业医师资格,经注册后在医疗、保健机构中从事口腔诊疗工作满5年,身体健康的执业医师。
20、 2.每增设2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口腔医师。
21、 3.设4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至少有1名具有口腔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22、 (二)护士。
23、 1.至少有1名注册护士。
24、 2.每增加3台口腔综合治疗台,至少增加1名注册护士。
25、 三、房屋 (一)设1台口腔综合治疗台的,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设2台以上口腔综合治疗台的,每台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
26、 (二)诊室中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平方米。
27、 (三)房屋设置要符合卫生学布局及流程。
28、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29、 光固化灯、超声洁治器、空气净化设备、高压灭菌设备。
30、 (二)急救设备。
31、 氧气瓶(袋)、开口器、牙垫、口腔通气道、人工呼吸器。
32、 (三)每口腔综合治疗台单元设备。
33、 牙科治疗椅(附手术灯1个、痰盂1个、器械盘1个)1台,高速和低速牙科切割装置1套,吸唾装置1套,三用喷枪1支,医师座椅1张,病历书写桌1张,口腔检查器械1套。
34、诊疗器械符合一人一用一消毒配置。
35、 其中,临床检验、消毒供应与其他合法机构签订相关服务合同,由其他机构提供服务的,可不配备化验室和消毒供应室设备。
36、 五、具有国家统一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制定诊所人员岗位职责。
37、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三甲医院的标准
二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介绍如下: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张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要齐全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除增加床头信号灯1台外,其他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扩展资料
从功能及系统的细分讲,医院信息系统一般可分成三部分:
1、是满足管理要求的管理信息系统;
2、是满足医疗要求的医疗信息系统;
3、是满足以上两种要求的信息服务系统,各分系统又可划分为若干子系统。此外,许多医院还承担临床教学、科研、社会保健、医疗保险等任务,因此在医院信息系统中也应设置相应的信息系统。
医院信息系统是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管理科学在医院信息管理中的应用,是计算机技术对医院管理、临床医学、医院信息管理长期影响、渗透以及相互结合的产物。
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全称为HospitalInformationSystem)即HIS系统。
常规模版包括门诊管理、住院管理、药房管理、药库管理、院长查询、电子处方、物资管理、媒体管理等,为医院管理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HIS系统以财务信息、病人信息和物资信息为主线,通过对信息的收集、存储、传递、统计、分析、综合查询、报表输出和信息共享,及时为医院领导及各部门管理人员提供全面、准确的各种数据。
门诊医生工作站用下拉式汉化菜单,界面友好,实用性强,设有与门诊挂号收费系统、医技科室信息系统、住院结算信息系统的软件接口。
国家现在可以开私人诊所吗?我具有本科学历,执业医师。
三甲医院的具体标准如下:
1、医院应有正式的病房和一定数量的病床设施。以实施住院诊疗为主,一般设有相应的门诊部。
2、应有基本的医疗设备,设立药剂、检验、放射、手术及消毒供应等医技诊疗部门。
3、应有能力对住院病人提供合格与合理的诊疗、护理和基本生活服务。
4、应有相应的、系统的人员编配。
5、应有相应的工作制度与规章制度。
6、应有相应的医院文化。
配备要求
1、床位:住院床位总数501张以上。
2、科室设置
(1)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眼科、皮肤科、科、康复科、预防保健科。
(2)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输血科、核医学科、理疗科(可与康复科合设)、消毒供应室、病案室、营养部和相应的临床功能检查室。
三甲医院申报考核的主要项目包括医疗服务与管理、医疗质量与安全、技术水平与效率。中国内地民营医院也可以参与医疗等级评定。
(病床数在501张以上)是向所在地区以及周边辐射区域提供高水平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医院。甲等是按评分标准获得超过900分为甲等。
扩展资料:
评审标准
医院等级评定重新启动后还用六等划分等级,评审坚持“六重三不”原则,即重服务、重管理、重质量、重安全、重基础、重保障、不搞运动、不搞形式、不弄虚作,民营医院可以与公立医院平等的参与等级评定。
考核的主要项目包括医疗服务与管理、医疗质量与安全、技术水平与效率。实行1000分制,900分以上评为甲等,750分-900分评为乙等,600分-750分评为丙等。医院等级不搞终身制,实行动态管理。
此外此次医疗质量综合考评标准突出了“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要求医院必须定期征集病人意见,每季度开一次病人意见座谈会。医院还须设立免费饮水供应、公用电话、实行电子电话预约诊疗等,要求化验室检查报告在24小时内出结果,还要有收费价格公示。
百度百科-甲等医院
综合门诊部设置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规定:申请个体行医的执业医师,须经注册后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满五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不得行医。?
关于下发《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的通知(卫医发(1994)第30号)规定:
诊所、卫生所(室)、医务室
一、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治疗室。
二、 人员
(一)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医师;
(二)至少有1名护士。
三、 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 设备:
(一)基本设备:
诊察床 诊察床
诊察凳 听诊器
血压计 出诊箱
体温计 污物桶
压舌板 处置台
注射器 药品柜
纱布罐 紫外线灯
方盘高压灭菌设备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中医诊所
中医诊所的中医治疗率不得低于85%。
一、人员:
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中医师。经批准设置中药钦片和成药柜的,须配备具有中药士以上职称的人员共同执业。
二、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三、设备:
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中医诊疗器具。
四、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五、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中西医结合诊所
一、科室设置:
至少设诊室、处置室、治疗室。
二、人员:
(一)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中西医结合临床工作5年以上的医师;
(二)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诊察床诊察凳药柜
血压计 压舌板
高压灭菌设备方盘
洗手盆 诊察桌
处置台 听诊器
诊槌 注射器
紫外线灯 纱布罐
往诊包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医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作。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民族医诊所
一、人员:
至少有1名民族医医师和1名民族药药士。
二、房屋:
建筑面积不少于30平方米。
三、设备:
有基本设备和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设备及诊疗器具。
四、备有与诊疗科目相适应的民族药药品。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确定。
口腔诊所
一、牙椅
至少设有牙科治疗椅1台。
二、科室设置:
能开展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和口腔修复科的部分诊治工作。
三、人员:
(一)设一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2人;设二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3人;设三台牙科治疗椅,人员配备不少于5人;
(二)至少有1名以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临床工作的口腔科医师。
五、 房屋:
(一)每牙科治疗椅建筑面积不少于25平方米;
(二)诊室每牙科治疗椅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
电动吸引器X光牙片机
银汞搅拌器紫外线灯
高压灭菌设备药品柜
(二)每牙椅单元设备:
牙科治疗椅 1台
手术灯 1个
痰盂 1个
器械盘 1个
低速牙科切割装置1套
医师座椅 1个
病历书写桌 1张
口腔检查器械 1套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美容整形外科诊所
一、至少设有诊室、手术室、治疗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
(一)每台手术床至少配备2.4名工作人员;
(二)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美容整形外科工作的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整形外科医师;
(三)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三)手术室使用面积不少于12平方米。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电动吸引器显微镜
双极电凝器电冰箱
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
药品柜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作。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医疗美容诊所
一、至少有诊室、治疗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
(一)至少有1名取得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医疗美容工作5的相应专科医师;
(二)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美容床 电冰箱
紫外线灯高压灭菌设备
药品柜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精神卫生诊所
一、至少设有诊室、处置室。
二、人员:
(一)至少有1名取得精神科医师资格后从事5年以上精神科临床工作的精神科医师;
(二)至少有1名护士。
三、房屋:
(一)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三)通风、风、安全符合精神卫生工作的要求。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眼底镜五官检查器
各种规格注射器输液装置
处置器械紫外线灯
高压灭菌设备药品柜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药品
应配备其功能和任务相适应的精神科常用药品。
六、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并成册可用。
七、注册资金到位,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中小学卫生保健所
一、至少有设有诊室(体检室)、化验室、X光室、消毒供应室。
二、人员:
中小学卫生保健人员编制不少于学生数的万分之三,其中卫生专业人员不少于80%,并应有内、外、儿、五官、统计学等专业的人员。中级职称以上卫生技术专业人员不少于编制人员的20%。
三、房屋:
(一)房屋建筑面积不少于每专业人员15平方米;
(二)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一)基本设备:
体重称身高坐高计
握力计 肺活量计
血压计 听诊器
胸围尺 串镜
五官科检查器械诊察床
口腔科器械检眼镜片箱
对数灯光视力表箱化学消毒剂
显微镜 X光机
高速涡轮牙钻721分光光度计
分析天平 恒温箱
离心机 电冰箱
高压灭菌设备紫外线灯
(二)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五、制定各项规章制度、人员岗位责任制,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注册资金到位,具体数额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确定。
二级医院设置标准最新
法律分析:一、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设有 5 个临床科室。急诊室、内科、外科为必设科室,
妇(产)科、儿科、中医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预防保健科等为选设科
室;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房、化验室、X 光室、治疗室、处置室、消毒
供应室。
二、人员:
(一) 至少有 5 名医师,其中有 1 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二) 每临床科室至少有 1 名医师;
(三) 至少有 5 名护士,其中至少有 1 名具有护师以上职称的护士;
(四) 医技科室至少有 1 名相应专业的卫生技术人员。
三、房屋:
(一) 建筑面积不少于 400 平方米;
(二) 每室必须独立。
四、设备:
(一) 基本设备:
氧气瓶 人工呼吸机
电动吸引器 气管插管
洗胃机 心电图机
显微镜 尿常规分析仪
血球计数器 生化分析仪
血液粘度仪 恒温箱
电冰箱 X 光机
紫外线灯 高压灭菌设备
B 超
药柜、转台、密集架、调剂台
静脉切开包、气管切开包及规定的抢救药品
法律依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第九条 单位或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并取得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方可向有关部门办理其他手续。
二级医院设置标准最新如下: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
1.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
2.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1. 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2.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3.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4.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1.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2.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3.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1.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万能手术床、无影灯、机、胃镜、妇科检查床、冲洗车、万能产床、婴儿保温箱、产程监护仪、裂隙灯、牙科治疗椅、涡轮机、、牙钻机、银汞搅拌机、显微镜、电冰箱。
恒温箱、分析天平、X光机、离心机、钾钠氯分析仪、尿分析仪、B超、冷冻切片机、石蜡切片机、敷料柜、洗衣机、器械柜、紫外线灯、手套烘干上粉机、蒸馏器、高压灭菌设备、、下收下送密闭车、常水、、消毒灭菌密闭柜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等。
2.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除增加床头信号灯1台外,其他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
3.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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