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医院口腔科设置规范国家标准_二级医院口腔科设置规范国家标准是什么
1.[口腔科院感要求] 口腔门诊院感要求
2.我国二级医院病床数不少于
二甲医院和三甲医院的区别主要在于床位数不同、人员配置不同、服务范围和功能不同。
一、床位数不同
1、二甲医院:住院床位总数100张至499张。
2、三甲医院:住院床位总数500张以上。
二、人员配置不同
1、二甲医院: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2、三甲医院:每床至少配备1.03名卫生技术人员;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各专业科室的主任应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临床营养师不少于2人;工程技术人员(技师、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人员)占卫生技术人员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
三、服务范围和功能不同
1、二甲医院:是跨几个社区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地区性医院,是地区性医疗预防的技术中心。其主要功能是参与指导对高危人群的监测,接受一级转诊,对一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并能进行一定程度的教学和科研。
2、三甲医院:是跨地区、省、市以及向全国范围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的医院,是具有全面医疗、教学、科研能力的医疗预防技术中心。其主要功能是提供专科(包括特殊专科)的医疗服务,解决危重疑难病症,接受二级转诊,对下级医院进行业务技术指导和培训人才。
百度百科——医院等级划分标准
[口腔科院感要求] 口腔门诊院感要求
开牙科门诊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设置医疗机构的批准书;?
二、符合医疗机构的基本标准;?
三、有适合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四、有与其开展的业务相适应的经费、设施、设备和专业卫生技术人员;?
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
六、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扩展资料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规定:
第二十条?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依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及本细则审查和批准医疗机构的设置。?
申请设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
(一)不符合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二)设置人不符合规定的条件;?
(三)不能提供满足投资总额的资信证明;?
(四)投资总额不能满足各项预算开支;?
(五)医疗机构选址不合理;?
(六)污水、污物、粪便处理方案不合理;?
(七)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国国家卫生和生育委员会-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我国二级医院病床数不少于
口腔科院感要求
口腔科属于医院医院感染管理重点科室,根据《湖南省中医医院感染管理重点科室质量控制标准和评价方法(100分)》要求,口腔科占(6分)要求如下:
1.布局合理,流程符合功能要求,制度职责清晰,口腔内科、口腔外科诊室原则上应分设;
2.严格执行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有消毒隔离制度,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
3.诊疗过程实施有效的感染防控和职业防护措施,为每位病人操作前、后必须洗手,操作时必须戴口罩、帽子、手套(一病人一更换),必要时佩戴防护镜、围裙,个人防护符合要求;
4.有器械清洗室和消毒室,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应按“清洗→消毒→灭菌”程序进行,首选物理灭菌法,能用高压灭菌消毒的不能用化学消毒剂灭菌;
5.诊疗过程实施有效的感染防控和职业防护措施。
?科室医护人员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的要求进行日常诊疗工作。
?综合治疗台及配套设施每日清洁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清洁消毒;每日对诊疗区、清洗区、消毒区进行空气、物表、地面清洁消毒,每周对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
?诊疗器械的处理:口腔诊疗器械清洗要使用酶洗,手工刷洗干净。卡式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的器械,有效期不得超过4小时,要裸露灭菌。
④每季度对手、物表、空气及使用中的酒精络合碘进行微生物监测,每月对灭菌
物品进行微生物监测,每日对84消毒液、戊二醛进行浓度监测。 ⑤备齐干手纸及快干手消毒液,提高洗手依从性,减少交叉感染。
我国二级医院病床数不少于100。
1、医院等级划分标准
医院等级划分标准是我国根据医院规模、科研方向、人才技术力量、医疗硬件设备等对医院资质评定指标。全国统一,不分医院背景、所有性质等。按照《医院分级管理标准》,医院经过评审,确定为,每级再划分为甲、乙、丙三等,其中医院增设特等级别,因此医院共分十等。
2、不同医院病床数:
一级医院病床数在100张以内。二级医院病床数在101张-500张之间,是向多个社区提供综合医疗卫生服务和承担一定教学、科研任务的地区性医院。医院病床数在501张以上,是向几个地区提供高水平专科性医疗卫生服务和执行高等教育、科研任务的区域性以上的医院。
二级医疗机构基本标准:
1、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张至499张。
2、科室设置:
(1)临床科室:至少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
(2)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3、人员
(1)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2)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3)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4)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4、房屋:
(1)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2)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3)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5、设备:
(1)基本设备要齐全
(2)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除增加床头信号灯1台外,其他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
(3)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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