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1年卫生系业职称考试有哪些专业

2.2011年浙江省温州公务员警察考试,对身高,体重,视力方面的要求是什么?

3.暨南大学博士考试临床医学前沿是什么科目眼科

2011眼科中级考试试题_眼科中级职称考试题

1. 考护师需要什么条件

1、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5年;

2、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3年;

3、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

护师的职责:

护师的工作职责与护士没有明显的差异,但是在一个护理组中可能分工不同。即具有一般的护理工作的操作能力,可以独立完成护理任务。

1 、在病房护士长领导下和本科主管护师指导下进行工作。

2 、参加病房的护理临床实践,指导护士正确执行医嘱及各项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 、参与病房危重、疑难病人的护理工作及难度较大护理技术操作,带领护士完成新业务、新技术的临床实践。

4 、协助护士长拟定护理,参与病房管理工作。

5 、参加科主任护师、主管护师组织的护理查房、会诊和病历讨论。主持本病房的护理查房。

6 、协助护士长负责本病房护士和进修护士的业务培训,主持编写教材并担任讲课。对护士进行基础考核。

7 、协助护士长指定本病房的科研、技术革新,提出科研课题,并组织实施。

8 、对病房出现的护理差错、事故进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护理技术专业工作的人员或符合条件。

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报名参加2015年度护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14年12月31日。

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

具有护理、助产专业中专或大专学历的人员,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合格者,可取得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具有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可以取得护士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取得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并达到《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护师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年限的,可直接聘任护师专业技术职务。

2. .从2011年度起,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取消护理学(初级士,原专业代码003),相关专业考生需

就是说,原来护理院校毕业了,您应该参加的是卫生资格考试中的初级士(代码003)考试,从而取得护士资格;但2011年改革了,这个考试不再属于卫生资格考试,独立成为“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您学护理后想取得护士资格,就需要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这个考试现在具体办法还没有出,现在也不能报名(不和初级护师、中级主管护师一起考了),您耐心再等一段时间,还是关注中国卫生人才网的下一步通知。

3. 已取消的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有哪些

2016年院取消的职业资格证书项目

院决定取消的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目录

(共计61项)

一、取消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43项,其中准入类5项,水平评价类38项)

1

公路水运工程造价人员资格

交通运输部

准入类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院令第293号)

取消

2

潜水人员从业资格

交通运输部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潜水员管理办法》(交通部令1999年第3号)

取消

3

中央在京直属企业所属远洋渔业船员资格

农业部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船员条例》(院令第49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船员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4年第4号)

取消

4

民航计量检定员资格

中国民航局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1987年1月19日院批准,1987年2月1日国家计量局发布)

《中国民用航空计量管理规定》(民航总局令第55号)

取消

5

考古发掘领队资格

国家文物局

准入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院令第377号)

取消

6

中国物流职业经理资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发改运行〔2004〕1617号)

取消

7

中英合作购与供应管理职业资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发改运行〔2004〕1617号)

取消

8

注册人力管理师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中国人力开发研究会章程》

取消

9

中国工程建设职业经理人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章程》

取消

10

人力测评师

国家发展改革委

水平评价类

《中国人力开发研究会章程》

取消

11

电子行业质量体系内部审核员资格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平评价类

取消

12

单片机设计师职业资格

工业和信息化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授权中国电子企业协会在全国IC设计从业人员中开展IC设计师、单片机设计师技术培训的批复》(信电职监字〔2006〕41号)

取消

13

城市雕塑创作设计资格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当前城市雕塑建设中几个问题的规定》((86)城雕0008号)

《城市雕塑建设管理办法》(文艺发〔1993〕40号)

取消

14

勘察设计行业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在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开展工程项目经理资格考评工作的通知》(中设协字〔2007〕第12号)

取消

15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

住房城乡建设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统一换发概预算人员资格证书事宜的通知》(建办标函〔2005〕558号)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21号)

取消

16

道路运输经理人资格

交通运输部

水平评价类

《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第9号)

取消

17

水文、水调查评价上岗资格

水利部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文条例》(院令第496号)

《水文水调查评价资质和建设项目水论证资质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第17号)

取消

18

尘肺诊断医师资格

国家卫生计生委

水平评价类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350号)

取消

整合为“职业病诊断医师职业资格”

19

职业中毒诊断医师资格

国家卫生计生委

水平评价类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350号)

取消

20

物理因素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

国家卫生计生委

水平评价类

《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诊断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卫法监发〔2003〕350号)

取消

21

全国职业性放射病诊断医师资格

国家卫生计生委

水平评价类

《关于加强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卫便函〔2004〕3号)

取消

22

化学品毒性鉴定专家

国家卫生计生委

水平评价类

《化学品毒性鉴定管理规范》(卫法监发〔2000〕420号)

《关于开展化学品毒性鉴定机构资质认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卫法监发〔2001〕167号)

取消

23

职业卫生专家

国家卫生计生委

水平评价类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1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等文件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18号)

取消

24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专业人员

国家卫生计生委

水平评价类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1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部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程序>等文件的通知》(卫监督发〔2005〕318号)

取消

25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报告书编制资格

国家卫生计生委

水平评价类

《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31号)

《关于开展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审定工作的通知》(卫法监发〔2002〕309号)

《关于职业卫生监管部门职责分工的通知》(中央编办发〔2010〕104号)

取消

26

金融专业英语

中国人民银行

水平评价类

《关于建立<金融专业英语证书考试制度>的通知》(银发〔1994〕107号)

取消

27

煤炭行业监理工程师

中国煤炭

建设协会

水平评价类

《煤炭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考试及注册实施细则(试行)》(煤规字〔1995〕第51号)

取消

原实施单位为院国资委管理的行业协会

28

煤炭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

中国煤炭

建设协会

水平评价类

《煤炭建筑施工企业项目经理资质管理办法》(煤规字〔1995〕第172号)

取消

29

物流师和购师

中国物流与购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开展物流师职业资格认证的通知》(物联培字〔2003〕116号)

《关于开展购与供应链管理国际资格认证和注册购师资格认证的通知》(物联培字〔2005〕35号)

取消

30

铸造工程师

中国铸造协会

水平评价类

取消

31

汽车营销师

中国汽车

工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试行<汽车营销师职业标准>的通知》(中汽协字〔2005〕34号)

取消

32

冶金行业造价师

中国钢铁

工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由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归口做好建设工程概预算人员行业自律工作的通知》(建标〔2005〕69号)

《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21号)

取消

33

石油和化工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师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取消

原实施单位为院国资委管理的行业协会

34

石油和化工行业能源管理师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关于在石油和化工行业试行能源管理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中石化协人发〔2006〕307号)

取消

35

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全国电力行业监理工程师和总监理工程师管理办法》(中电建协〔2005〕25号)

取消

36

电力施工建设企业项目经理岗位资格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电力工程项目经理职业岗位资格管理办法》

取消

37

电力建设工程调试职业资格

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

水平评价类

《电力工程调试能力资格管理办法(2013版)》(中电建协调〔2013〕7号)

取消

38

产权交易职业资格

中国企业国有产权交易机构协会

水平评价类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院国资委、财政部令第3号)

取消

39

广告师、助理广告师

工商总局、人力

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关于印发广告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助理广告师、广告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4〕25号)

取消

40

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或者系留气球作业人员资格

中国气象局

水平评价类

《施放气球管理办法》(中国气象局令第9号)

《关于防雷专业技术和施放气球作业人员资格认定转变管理方式的通知》(气办发〔2004〕19号)

取消

41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人员资格

中国气象局

水平评价类

取消

42

文物进出境责任鉴定员

国家文物局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院令第377号)

取消

43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员

中国铁路总公司

水平评价类

《铁路建设工程监理员执业资格管理办法》(建协〔2003〕13号)

取消

二、取消的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事项(共计18项,均为水平评价类)

1

糖果工艺师

人力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2006增补本)

取消

2

珠心算教练师

人力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2005增补本)

取消

3

商品储运员

人力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取消

4

咖啡师

人力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2006增补本)

取消

5

厨政管理师

人力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2007增补本)

取消

6

冲印师

人力社会保障部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取消

7

木偶制作员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取消

8

设备机械员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取消

9

舞台音响效果工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取消

10

拷贝检片员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取消

11

拷贝字幕员

新闻出版广电总局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取消

12

营林试验工

国家林业局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取消

13

装卸归楞工

国家林业局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取消

14

木材防腐师

国家林业局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2006增补本)

取消

15

木材及家具检验工

国家林业局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取消

16

旅店服务员

中国商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取消

17

浴池服务员

中国商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取消

18

人造花制作工

中国轻工业联合会

水平评价类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

-1999

取消

4. 卫生专业资格考试心血管内科学中级题库(绿网先锋考试网在线考试)标准班题库目录是

我是学员孙志,感觉这次考得不错,想对网校所有老师说声“谢谢”!特别是绿网先锋考试网老师!讲得太棒了!

5. 怎样才能成为上海户口

获得上海户口的途径主要包括人才引进、夫妻政策和居住证政策。

1、人才引进程序:

(1)由单位备齐材料报市、区、县人事局审核批准,出具“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2)凭“调令”和“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到上海落户地所属区、县公安分局户政科办理“准迁证”;

(3)凭“调令”和“准迁证”到原工作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办理工作调动、户口迁出和档案转递手续;

(4)来沪报到并办妥档案转递手续后,凭《申报常住户口登记表》由承办部门出具“申报户口证明信”;

(5)到上海落户地派出所或警署办理户口迁入手续

2、夫妻分居政策:夫妻双方有一方是上海户口,另一方至多结婚5年就可以办理上海户口;

3、居住证满7年转户口具体条件按照规定,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申办本市常住户口。

6.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中药学只认可这个专业吗

一、初级(士)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101 药学

102 中药学

103 口腔医学技术

104 放射医学技术

105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106 病理学技术

107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108 营养

109 理化检验技术

110 微生物检验技术

111 病案信息技术

二、初级(师)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201 药学

202 中药学

203 护理学

204 中医护理学

205 口腔医学技术

206 放射医学技术

207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208 病理学技术

209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210 营养

211 理化检验技术

212 微生物检验技术

213 病案信息技术

214 输血技术

215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三、中级考试专业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301 全科医学

302 全科医学(中医类)

303 内科学

304 心血管内科学

305 呼吸内科学

306 消化内科学

307 肾内科学

308 神经内科学

309 内分泌学

310 血液病学

311 结核病学

312 传染病学

313 风湿与临床免疫学

314 职业病学

315 中医内科学

316 中西医结合内科学

317 普通外科学

318 骨外科学

319 胸心外科学

320 神经外科学

321 泌尿外科学

322 小儿外科学

323 烧伤外科学

324 整形外科学

325 中医外科学

326 中西医结合外科学

327 中医肛肠科学

328 中医骨伤学

329 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学

330 妇产科学

331 中医妇科学

332 儿科学

333 中医儿科学

334 眼科学

335 中医眼科学

336 耳鼻咽喉科学

337 中医耳鼻喉科学

338 皮肤与学

339 中医皮肤与学

340 学

341 肿瘤内科学

342 肿瘤外科学

343 肿瘤放射治疗学

344 放射医学

345 核医学

346 超声波医学

347 学

348 康复医学

349 推拿( *** )学

350 中医针灸学

351 病理学

352 临床医学检验学

353 口腔医学

354 口腔内科学

355 口腔颌面外科学

356 口腔修复学

357 口腔正畸学

358 疼痛学

359 重症医学

360 生育

361 疾病控制

362 公共卫生

363 职业卫生

364 妇幼保健

365 健康教育

366 药学

367 中药学

368 护理学

369 内科护理

370 外科护理

371 妇产科护理

372 儿科护理

373 社区护理

374 中医护理

375 口腔医学技术

376 放射医学技术

377 核医学技术

378 超声波医学技术

379 临床医学检验技术

380 病理学技术

381 康复医学治疗技术

382 营养

383 理化检验技术

384 微生物检验技术

385 消毒技术

386 心理治疗

387 心电学技术

388 肿瘤放射治疗技术

389 病案信息技术

390 输血技术

391 神经电生理(脑电图)技术

7. 高级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有没有"中西结合骨伤科副主医师"中西结合骨伤科主治医师晋升怎么办

您好,中级职称里中西医结合的就只有中西医结合内科和中西医结合外科,没有中西医结合骨伤科,建议您先看清楚您的中级职称是什么专业。

晋升高级职称时要对应所在科室和中级职称。

8. 陕西省职称晋升目录内杂志有哪些吉林医学能发吗在哪里可以快点发表

可以发

信息来源:创新医学网

全省地市级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及医疗卫生单位:

正高级资格论文发表要求:在省级及以上科技类期刊发表论文2篇,均为第一作者;副高级资格论文发表要求:在省级及以上科技类期刊发表论文2篇,限前2名作者,其中第一作者至少1篇;

县级医疗卫生单位及二级医疗卫生单位(仅限职工医院):

正高级资格论文发表要求:在省级及以上科技类期刊发表论文2篇,均为第一作者;副高级资格论文发表要求:在地市级以上科技类期刊或在国家(际)级学术会议报告论文2篇,限前2名作者;

一级及以下医疗卫生单位:

副高级资格论文发表要求:在地市级以上科技类期刊或在省级学术会议报告论文、专业文章2篇,限前3名作者;

特别提示:

1.陕西省卫生职称评审认可的中文生物医学期刊目录之内

2、全文字数正高级一般不少于1500字,副高级不少于1000字。

9. 绿网先锋考试网的卫生专业资格考试全科医学中级题库(在线考试)标准班目录

我听过网校的免费试听课件后,我觉得特别好,觉得网上讲课讲得很不错,而且老师讲课的风格我很喜欢,都很精彩!我是第一年报临床医师资格考试,相信我能通过考试,我相信只要我能跟上老师,多做点题,我想一定会成功的。每个人都渴望成功,让我们一起努力吧!

10. 国家职业资格认证中心 这个机构颁发的证书有没有用

没有用,不是官方颁布的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国家认可的证书只有一个地方盖章签发,就是人力与社会保障部。(人力与劳动部已经合并统一称为人力与社会保障部),这类全国认可的证书可以在国家职业资格工作网上查询到。

全国职业资格考试认证中心是一个企业。不是官方的职业资格证书发放单位,其发放的证书不具有普遍性。

人社部负责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0)中级卫生资格目录扩展阅读

人社部主要职责

(七)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华(回国)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国家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国评比达标表彰和省部级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党中央、院名义开展的国家级表彰奖励活动。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建立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拟订企事业单位人员和离退休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负责人力和社会保障领域国际交流与合作工作,拟订派往国际组织职员管理制度。

(十三)完成党中央、院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实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2011年卫生系业职称考试有哪些专业

一、案情分析题(本题54分)

案情:

1996年,马逊与妻子费雪因房屋拆迁分得A房。当年费雪去世,马逊搬去与女儿马荷莎、女婿林奇共同居住在某小区公寓。

2000年7月5日,林奇经与妻子马荷莎商量,决定将A房出售给曹肯。双方约定:?房屋价款10.8万元,协议生效后由曹肯先付定金1万元,林奇交付老产权证时再付9万元,林奇协助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后,付清余款8000元。?协议签订当日,林奇代马逊收到曹肯购房定金1万元,并出具收条一份。同年8月2日,林奇收到余款9万元,并将老房产证及钥匙交付曹肯。

2001年7月,曹肯将A房出租给冯艾森,约定租期3年。8月,冯艾森经曹肯同意后,对房屋进行了装修。9月,房屋装修时加装的防盗网脱落砸伤了行人何塞。10月,何塞因赔偿数额协商未果,向法院提起诉讼。

2002年5月,冯艾森未经曹肯的同意将房屋转租给了罗丽莎,约定租期4年。曹肯知道后一直未置可否。

2003年8月,曹肯主张冯艾森、罗丽莎之间的转租合同无效。

2004年12月,冯艾森因患眼疾在H省S市D县城南镇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就诊,被诊断为?急性闭角型青光眼?,需手术治疗。同年12月,冯艾森在医院接受眼科手术。2005年10月,冯艾森双目失明。2006年1月,冯艾森与医院达成协议,由医院给予冯艾森一次性补偿1500元(已给付)。此后,冯艾森仍向医院提出赔偿要求。2006年5月,经D县卫生局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由医院给予冯艾森经济补偿4万元(已给付)。

后因赔偿问题,冯艾森于2007年5月向D县法院起诉,要求撤销其与城南医院签订的调解协议,医院赔偿医疗费等损失27.2万元。但因冯艾森无正当理由未到庭参加诉讼,D县法院于2007年6月对该案按撤诉处理。2007年10月,冯艾森再次向D县法院就本案提起诉讼,诉请与之前相同。法院受理后委托S市某司法鉴定所法医鉴定,冯艾森的各项损失合计应为23.5万元。D县法院以调解协议显失公平为由予以撤销;认为双眼失明的损害后果必然有眼疾因素存在,应由医院承担本案35%的赔偿责任,共计8.2万元。冯艾森不服提起上诉,S市中院于2008年7月裁定回上诉、维持原判。

冯艾森不服二审判决,于2010年5月向S市中院申请再审。S市中院于2011年8月再审判决认定,冯艾森的眼疾与其双目失明的后果有一定关系,但应承担次要责任,医院承担本案65%的赔偿责任,共计15.3万元。

2012年,林奇以办新证为由从曹肯处借走房屋老产权证,之后为马逊办理了新房产证。由于林奇换领新证后拒绝为曹肯办理过户手续,且秋某、马荷莎称对林奇售房事不知情,双方诉至法院。

2013年,冯艾森不服S市中院的再审判决,于5月向H省高院申请再审。H省高院于2014年3月再审判决认定,医院应当为冯艾森双目失明的损害后果承担全部责任,共计23.5万元。冯艾森仍不服,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最高检抗诉后,最高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17年12月判决医院赔偿冯艾森各项损失27万元。

问题:

1.2000年7月之前,涉案A房的权属状态如何?为什么?

2.2000年7月,林奇向曹肯出售A房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为什么?

3.2001年10月,何塞因被防盗网砸伤起诉,该案的适格被告是谁?为什么?

4.2003年8月,曹肯提出转租合同无效,法院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5.2012年,曹肯是否有权请求马逊为其办理过户手续?为什么?

6.结合A房案中房屋买卖合同和所有权变动的关系,试述物权法理论中?区分原则?的含义及其适用(要求观点明确,逻辑清晰、说理充分、文字通畅;总字数不得少于500字)。

7.就冯艾森眼疾案所涉及的以下相关事实,即事实一:冯艾森在城南镇医院作了眼科手术;事实二:冯艾森双眼失明;事实三:手术失败导致双眼失明;事实四:城南镇医院没有眼科手术资质;事实五:冯艾森手术后未遵医嘱进行康复治疗,应当由谁承担证明责任?为什么?

8.若城南镇医院无法提供冯艾森眼科手术的病历,会产生何种法律后果?

9.2007年5月,冯艾森提出撤销其与城南医院的调解协议,他需要举证证明哪些事实,其诉请才可能成立?

10.S市中院再审冯艾森眼疾案时,应当在程序上注意哪些特殊事项?

11.根据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冯艾森眼疾案在程序上存在哪些瑕疵?

请作答:

问题:

1.2000年7月之前,涉案A房的权属状态如何?为什么?

2.2000年7月,林奇向曹肯出售A房的行为,属于何种性质?为什么?

3.2001年10月,何塞因被防盗网砸伤起诉,该案的适格被告是谁?为什么?

4.2003年8月,曹肯提出转租合同无效,法院应如何处理?为什么?

5.2012年,曹肯是否有权请求马逊为其办理过户手续?为什么?

6.结合A房案中房屋买卖合同和所有权变动的关系,试述物权法理论中?区分原则?的含义及其适用(要求观点明确,逻辑清晰、说理充分、文字通畅;总字数不得少于500字)。

7.就冯艾森眼疾案所涉及的以下相关事实,即事实一:冯艾森在城南镇医院作了眼科手术;事实二:冯艾森双眼失明;事实三:手术失败导致双眼失明;事实四:城南镇医院没有眼科手术资质;事实五:冯艾森手术后未遵医嘱进行康复治疗,应当由谁承担证明责任?为什么?

8.若城南镇医院无法提供冯艾森眼科手术的病历,会产生何种法律后果?

9.2007年5月,冯艾森提出撤销其与城南医院的调解协议,他需要举证证明哪些事实,其诉请才可能成立?

10.S市中院再审冯艾森眼疾案时,应当在程序上注意哪些特殊事项?

11.根据现行法律和司法解释规定,冯艾森眼疾案在程序上存在哪些瑕疵?

参考答案

1.A房属于秋某和马荷莎共有,其中马逊占四分之三份额;马荷莎占四分之一份额。因为费雪去世前,A房属于马逊与费雪夫妻共有,费雪去世后,共有房屋的一半属于遗产,由费雪同属第一顺位的两位法定继承人马逊和马荷莎各继承其中一半。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A房由马逊和马荷莎共有。

2.林奇出售A房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但代理行为有效。

通过前述分析已知诉争房屋属于马逊和马荷莎共同所有,且在老房产证上,房屋产权登记在马逊名下。林奇只是马逊的女婿,不属于家事代理权的身份范围。其卖房时虽然取得房屋共有人马荷莎的同意,但并未得到马逊的同意。故林奇卖房没有合法权利来源。但在林奇与曹肯磋商并签订涉案房屋买卖合同,以及林奇代马逊收定金的过程中,可以看出林奇是以产权登记人马逊的名义实施买卖行为的,并非以其自己名义,故该行为应属无权代理,而非无权处分。马逊在房屋出卖前至本案诉讼发生时一直与林奇、马荷莎共同居住。马逊将房屋钥匙、产权证书均交由林奇持有,并事实上交付给曹肯,且在房屋转让后至诉讼发生时约12年时间内从未对诉争房屋买卖、房款交付提出过异议,足见该无权代理已被权利人追认,或者成立表见代理,故该代理行为有效。

3.适格被告应为承租人冯艾森。因为建筑物的悬挂物脱落致人损害的,由负有维修义务或者管护义务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过错推定责任。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冯艾森加装的防盗网应当由冯艾森承担管护义务,对相关损害承担责任。因此,该案的适格被告是冯艾森。

4.曹肯若以转租未经其同意为由主张转租合同无效,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但曹肯若以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为由,主张转租合同无效的,法院应认定超过部分无效。曹肯知道冯艾森擅自转租后6个月未表示异议视为其同意转租,转租合同合法有效。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的约定无效。

5.曹肯有权请求马逊为其办理过户手续。因为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对马逊具有拘束力,而且合同履行是可能的。

6.(1)含义:物权变动的区分原则是指通过买卖、赠予、用益、设立担保等法律行为进行物权变动时,应当将法律行为的效力与物权变动的效果区别对待,即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法律行为效力机制判断,而物权变动是否发生则依据物权变动规则判断而且,因欠缺公示不发生物权变动效果的,法律行为的效力不因此受影响,但是法律行为无效时则会影响物权变动的发生。

物权变动区分原则是中国民法对传统德国民法?物权行为理论?创造性继受的结果。区分原则的建立不但支持了?物权绝对性?基本法理,而且为构建?物一债二元体系?、厘清物权法和债权法不同制度功能、建立完备的物权变动规则、区分当事人的不同法律责任等,提供了科学的准则。

(2)适用:?区分原则?仅适用于以法律行为为基础的物权变动情形,具体适用情形包括:不动产转让(买卖、赠与、互换);不动产抵押;动产转让(买卖、赠与、互易);动产质押。

从A房案来看,1996年,费雪去世后,其法定继承人马逊和马荷莎即取得A房的所有权,由于其所有权变动并非基于法律行为,故不适用?区分原则?,登记与否不影响共有人取得物权。而在2000年,林奇擅自将涉案共有房屋出卖给曹肯,买卖合同依照法律行为的代理制度成为有效合同;但房屋所有权由于没有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没转移给买受人。交付产权证和交付房屋(钥匙),均不属于物权法上规定的?公示?方式,不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这是?区分原则?的典型体现。

7.冯艾森在城南镇医院做了眼科手术、冯艾森双眼失明、手术失败导致双眼失明、城南镇医院没有眼科手术资质等事实应当由原告冯艾森承担证明责任;冯艾森手术后未遵医嘱进行康复治疗,应由被告城南镇医院承担证明责任。因为,患者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应当承担到该机构就诊、受到损害、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直接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有过错(过错推定情形除外)的证明责任;而抗辩事由应由被告承担证明责任。手术失败导致双眼失明是指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直接存在因果关系,城南镇医院没有眼科手术资质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冯艾森手术后未遵医嘱进行康复治疗属于医院的抗辩事由。

8.从实体法角度来看,城南镇医院无法提供冯艾森眼科手术的病历,除了不可抗力外,应当推定医院存在过错。就过错要件,患者冯艾森不再承担证明责任。

从程序法角度来看,冯艾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申请城南镇医院提交该案病历。因提交书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法院可以认定申请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此外,如果城南镇医院为阻碍冯艾森使用病历,而故意将病历损毁,法院可对行为人处以罚款、拘留。

9.冯艾森以调解协议显失公平为由提请法院予以撤销。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二条规定,冯艾森须证明:①城南医院在调解协议的订立过程中利用了院方的专业优势或利用了冯艾森一方欠缺相关经验对冯艾森的意思表示产生不当影响;②协议确定的医疗赔偿数额与医院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存在明显不公平;③前两者存在因果关系。

10.①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②原二审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得参与再审程序审理;③陪审员不得参与冯艾森眼疾案审理。

11.①S市中院应当用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②冯艾森不可向S市中院申请再审;③冯艾森向S市中院申请再审超过再审期限;④冯艾森不能对S市中院的再审判决向H省高院申请再审。

评分标准

1.A房属于秋某和马荷莎共有,其中马逊占四分之三份额;马荷莎占四分之一份额。(2分)因为费雪去世前,A房属于马逊与费雪夫妻共有,费雪去世后,共有房屋的一半属于遗产,由费雪同属第一顺位的两位法定继承人马逊和马荷莎各继承其中一半。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A房由马逊和马荷莎共有。(3分)

2.林奇出售A房的行为属于无权代理,但代理行为有效。(1分)

通过前述分析已知诉争房屋属于马逊和马荷莎共同所有,且在老房产证上,房屋产权登记在马逊名下。林奇只是马逊的女婿,不属于家事代理权的身份范围。其卖房时虽然取得房屋共有人马荷莎的同意,但并未得到马逊的同意。(2分)故林奇卖房没有合法权利来源。但在林奇与曹肯磋商并签订涉案房屋买卖合同,以及林奇代马逊收定金的过程中,可以看出林奇是以产权登记人马逊的名义实施买卖行为的,并非以其自己名义,故该行为应属无权代理,而非无权处分。(2分)马逊在房屋出卖前至本案诉讼发生时一直与林奇、马荷莎共同居住。马逊将房屋钥匙、产权证书均交由林奇持有,并事实上交付给曹肯,且在房屋转让后至诉讼发生时约12年时间内从未对诉争房屋买卖、房款交付提出过异议,足见该无权代理已被权利人追认,或者成立表见代理,故该代理行为有效。(2分)

3.适格被告应为承租人冯艾森。(1分)因为建筑物的悬挂物脱落致人损害的,由负有维修义务或者管护义务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过错推定责任。(2分)房屋租赁期间,承租人冯艾森加装的防盗网应当由冯艾森承担管护义务,对相关损害承担责任。(2分)因此,该案的适格被告是冯艾森。

4.曹肯若以转租未经其同意为由主张转租合同无效,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1分)但曹肯若以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为由,主张转租合同无效的,法院应认定超过部分无效。(1分)曹肯知道冯艾森擅自转租后6个月未表示异议视为其同意转租,转租合同合法有效。(1分)转租期限超过承租人剩余租赁期限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超过部的约定无效。(2分)

5.曹肯有权请求马逊为其办理过户手续。(2分)因为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对马逊具有拘束力,而且合同履行是可能的。(3分)

6.(1)含义:物权变动的区分原则是指通过买卖、赠予、用益、设立担保等法律行为进行物权变动时,应当将法律行为的效力与物权变动的效果区别对待,即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法律行为效力机制判断,而物权变动是否发生则依据物权变动规则判断而且,因欠缺公示不发生物权变动效果的,法律行为的效力不因此受影响,但是法律行为无效时则会影响物权变动的发生。(1分)

物权变动区分原则是中国民法对传统德国民法?物权行为理论?创造性继受的结果。区分原则的建立不但支持了?物权绝对性?基本法理,而且为构建?物一债二元体系?、厘清物权法和债权法不同制度功能、建立完备的物权变动规则、区分当事人的不同法律责任等,提供了科学的准则。(1分)

(2)适用:?区分原则?仅适用于以法律行为为基础的物权变动情形,具体适用情形包括:不动产转让(买卖、赠与、互换);不动产抵押;动产转让(买卖、赠与、互易);动产质押。(1分)

从A房案来看,1996年,费雪去世后,其法定继承人马逊和马荷莎即取得A房的所有权,由于其所有权变动并非基于法律行为,故不适用?区分原则?,登记与否不影响共有人取得物权。(2分)而在2000年,林奇擅自将涉案共有房屋出卖给曹肯,买卖合同依照法律行为的代理制度成为有效合同;但房屋所有权由于没有完成过户登记手续,并没转移给买受人。交付产权证和交付房屋(钥匙),均不属于物权法上规定的?公示?方式,不产生物权变动的效果。这是?区分原则?的典型体现。(2分)

7.冯艾森在城南镇医院做了眼科手术、冯艾森双眼失明、手术失败导致双眼失明、城南镇医院没有眼科手术资质等事实应当由原告冯艾森承担证明责任;冯艾森手术后未遵医嘱进行康复治疗,应由被告城南镇医院承担证明责任。(2分)因为,患者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应当承担到该机构就诊、受到损害、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直接存在因果关系、医疗机构有过错(过错推定情形除外)的证明责任;而抗辩事由应由被告承担证明责任。手术失败导致双眼失明是指诊疗行为与损害结果直接存在因果关系,城南镇医院没有眼科手术资质可以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冯艾森手术后未遵医嘱进行康复治疗属于医院的抗辩事由。(3分)

8.从实体法角度来看,城南镇医院无法提供冯艾森眼科手术的病历,除了不可抗力外,应当推定医院存在过错。就过错要件,患者冯艾森不再承担证明责任。(2分)

从程序法角度来看,冯艾森可以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向法院申请城南镇医院提交该案病历。(1分)因提交书证所产生的费用,由申请人负担。(1分)对方当事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法院可以认定申请人所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1分)此外,如果城南镇医院为阻碍冯艾森使用病历,而故意将病历损毁,法院可对行为人处以罚款、拘留。(1分)

9.冯艾森以调解协议显失公平为由提请法院予以撤销。(2分)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七十二条规定,冯艾森须证明:①城南医院在调解协议的订立过程中利用了院方的专业优势或利用了冯艾森一方欠缺相关经验对冯艾森的意思表示产生不当影响;②协议确定的医疗赔偿数额与医院侵权行为造成的实际损失存在明显不公平;③前两者存在因果关系。(3分)

10.①不得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1分)②原二审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得参与再审程序审理;(1分)③陪审员不得参与冯艾森眼疾案审理。(1分)

11.①S市中院应当用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1分)②冯艾森不可向S市中院申请再审;(1分)③冯艾森向S市中院申请再审超过再审期限;(1分)④冯艾森不能对S市中院的再审判决向H省高院申请再审。(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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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浙江省温州公务员警察考试,对身高,体重,视力方面的要求是什么?

今年卫生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共设35个专业,其中新设置全科医学专业、营养学专业,原属妇产科学的妇女保健和原属儿科学的儿童保健专业调整到预防医学专业。

这些专业分别为:全科医学、内科学(含消化内科、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神经内科、肾内科、内分泌、血液内科、传染科、结核病、风湿与临床免疫)、外科学(含普通外科、胸心外科、骨外科、泌尿外科、神经外科、烧伤整形外科)、妇产科学(含妇科、产科)、儿科学、遗传学、中医科(含中医内科、中医外科、中医骨伤科、中医妇科、中医儿科、中医五官科、针灸推拿等)、预防医学(含卫生、防病、血防、结防、健康教育、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劳动卫生与职业病)、理化检验、微生物检验、眼科学、耳鼻喉科、口腔科、学、皮肤病与、科、中药、西药、临床检验、放射诊断、放射治疗、病理、超声、康复、核医学、急诊医学、肿瘤学、小儿外科、放射防护、护理、法医、心电、脑电、营养学、中西医结合等专业。

未列入以上设置专业的申报人员可选报相近的专业。

暨南大学博士考试临床医学前沿是什么科目眼科

摘选自《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身高、体重标准

(一) 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70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160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南方部分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男性身高可放宽至16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8千克女性身高可放宽至158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3千克)。

(二) 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录用。

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

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

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

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

[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100%

眼科

第三十八条 双侧视力低于5.0,中心30度周围视野,不能录用。

第三十九条 色觉异常,不能录用。

第四十条 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能录用。

第四十一条 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上者,不能录用。

第四十二条 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喧孔变形,运动障碍,不能录用。

第四十三条 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不能录用。

眼科学 1 01角膜病与角膜移植。

简介:

暨南大学(Jinan University),简称暨大(JNU),是中国第一所由国家创办的华侨学府,是中央部属高校,直属”院侨务办公室“领导,被誉为“中国第一侨校”。学校是国家“211工程”、"985平台“重点建设大学,入选国家“111”、“2011” 、教育部“卓越医生教育培养”、“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是教育部、国侨办、广东省三方签约重点共建大学 ,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最早开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高校之一,设有研究生院 ,具有推荐免试研究生资格。

“暨南”二字出自《尚书·禹贡》篇:“东渐于海,西被于流沙,朔南暨,声教讫于四海。”意即面向南洋,将中华文化远播到五洲四海。学校的前身是1906年清创立于南京的暨南学堂。后迁至上海,1927年更名为国立暨南大学。抗日战争期间,迁址福建建阳。1946年迁回上海。1949年8月合并于复旦、交通等大学,1958年在广州重建,实行董事会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