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科 疾病_39眼科疾病
1.献血的标准
2.色弱可以当老师吗
3.高考体检受限代码24,25,34是指什么?越详细越好!
4.白内障和眼睛近视有关系吗
针眼是眼科疾病里面比较常见的症状之一,一年四季均能够发病,尤其是儿童少年的发病率偏高,主要多因内热外毒攻窜上炎导致.其主要特点是胞睑近睑缘部生小疖肿,局部红肿疼痛起硬结,易于溃脓,现代医学里面的麦粒肿可参考参照本症进行辨证治疗
对本病的治疗,原则上在未成脓时,应辨其风热或脾胃热毒上攻而分别施治,以达退赤消肿促其消散之目的。已成脓者,当促其溃脓或切开排脓,促其早日痊愈。
内治
风热外袭 [主证]病初起,局部微有红肿痒痛,并伴有头痛、发热、全身不适等,舌苔薄白,脉浮数。 [证候分析]风与热邪皆能作痒,风胜、热胜亦皆致肿。今风热之邪客于胞睑,故胞睑红肿而痒。所见全身症,均为风热袭表之征。 [治法]疏风清热。 [方药]银翘散加减。本方以薄荷、豆豉、荆芥、桔梗、牛蒡子疏风解表,银花、连翘清热解毒,配竹叶、芦根、甘草以助清热。本病初起证偏风重者,可加桑叶、菊花;证偏热重者,可去荆芥、豆豉,加黄连、黄芩以助清热解毒。 热毒上攻[主证]胞睑局部红肿,硬结较大,灼热疼痛,伴有口渴喜饮,便秘溲赤,苔黄脉数等。 [证候分析]脾胃蕴热,积毒上攻胞睑,阻滞脉络,营卫失调,故疖肿红赤掀痛。 内热重,故伴口渴喜饮,便秘溲赤,苔黄脉数等症。 [治法]清热泻火解毒。 [方药]泻黄散合清胃散加减。方中石膏、炒山栀清脾胃积热,黄连泻火解毒,防风助散伏火,生地、丹皮凉血清热,藿香理气,当归和血,二药调和营卫,升麻清热解毒,引药入阳明,共奏清热泻火解毒之功。若有便秘可加大黄、芒硝;口渴加天花粉清热生津,且有助于消肿排脓。 脾胃伏热或脾胃虚弱 [主证]针眼反复发作,但诸症不重。 [证候分析]原患针眼,余邪未清,脾胃伏热,不时上攻胞睑,阻滞脉络,或脾胃虚弱,气血不足,正气不固,时感外邪,以致本病反复发作。由于正气虚,邪气不盛,故诸症不重。 [治法]清解脾胃伏热,或扶正祛邪。 [方药]属脾胃伏热者,宜选清脾散加减。方中以石膏、栀子、黄芩清脾胃积热,为主药;防风、薄荷、升麻助主药发散郁伏之火;赤芍凉血,散血分瘀热;枳壳、藿香、陈皮、甘草理气和中,振复脾胃气机。诸药合用,共收泻脾伏火,调理脾胃气机的作用。 属脾胃虚弱者,宜选四君子汤为基础,酌加当归、白芍、山楂、神曲、麦芽等,健脾益气,和血消滞,配伍解毒排脓之晶,使其标本兼顾,以收扶正祛邪之功。
外治
(一)未酿脓者,局部可用湿热敷以助消散,或用紫金锭磨汁,频涂患部皮肤,消肿止痛。 (二)已成脓者,当切开排脓。若脓头在眼睑皮肤面者,切口应与睑缘平行,脓头位于睑内面者,切口应与睑缘垂直,不可伤及睑缘,但宜稍大,以利脓液排流。
针法
(一)针刺法常用穴:攒竹、睛明、丝竹空、瞳子寥、阳白、鱼腰、四白、承泣、合谷、列缺、外关等。一般针眼生于上睑近睑弦靠内眦部,可取攒竹、睛明穴;靠外眦部可取丝竹空、瞳子髅穴;在中间,可取阳白、鱼腰穴;在下睑可取四白、承泣穴。同时配合远端取穴,如合谷(必用)、列缺、外关等。但需注意,眼部取穴应在小疖红肿区以外。手法用中刺激或重刺激。 (二)针挑法在肺俞或膏肓穴附近皮肤面,找出红点一个或数个,若不明显,可轻刮之后再找。消毒后,用毫针挑破,挤出粘液或血水。
其他治法
可用抗生素眼药水及眼膏点眼。如诺氟沙星眼液、金霉素眼膏等。
献血的标准
常见的幼儿园疾病有哪些
· 儿童常见病列表
1.呼吸道疾病
发热、高热惊厥、咳嗽、哮喘、鼻炎、支气管炎、肺炎等。
2.皮肤疾病
手足口病、溼疹、水痘、幼儿急疹、过敏性皮炎、风疹、、红斑狼疮、癣等。
3.肠道疾病
腹泻、便秘、阑尾炎、腹痛、胃肠炎等。
4.口腔疾病
奶瓶齿、儿童龋齿、鹅口疮、口臭等。
5.传染类疾病
手足口病、流行冒、麻疹、风疹、猩红热等。
6.眼科疾病
近视、泪囊炎、斜视、过敏性结膜炎等。
7.其他疾病
贫血、低血糖、流鼻血等。
· 儿童常见病综合概述
1.发热
发热其实不是疾病,而是身体针对病菌入侵所做的反应,这是人体体温超过正常数值之后主动调节生理的一种机制,是人体本身具有的一种具有保护性质的反射。
2.高热惊厥
六个月至三岁期间宝宝最有可能患上此类疾病,发病时宝宝会出现全身或者是身体局部的抽搐,同时伴有几秒的眼球上翻或凝视,此类疾病通过神经系统和脑电图的检查是无法查出的。高热惊厥有2%-7%的可能会转变成癫痫,因此家长需引起重视。
3.咳嗽
咳嗽是幼儿出现较为常见的病症,是呼吸道内清楚分泌物和异物的一种条件反射。
4.哮喘
属于慢性气道炎症,致病细胞广泛,患病的幼儿多出现反复的喘息,胸闷等症状。
5.鼻炎
鼻炎是因或是病菌等物质 *** 而引起的鼻粘膜的损伤,患病的幼儿多出现流涕、鼻塞等症状。
6.支气管炎
支气管炎属于慢性特异性炎症,多由和细菌导致。
7.肺炎
肺炎一种多发性的炎症,与终末气道,肺泡和肺间质等部位有关,幼儿较容易患上和十分多见的是细菌性肺炎。
8.手足口病
手足口病是由肠道导致,会使幼儿手、足、口等部位出现皮疹和的疾病。这种具有较强的传染性,多发于三岁以下的幼儿。家长们一定要重视,因为如果手足口病严重的话,可能会导致幼儿患上脑炎、循环衰竭等危害性更大的疾病。
9.溼疹
由于化学制剂、真菌等物质诱发的皮肤反应。
10.水痘
水痘是指由导致,会使幼儿出现发热、腹泻、食欲不振和“水痘疹”现象的疾病,此种疾病具有很强的传染性,多发于春冬季节,多发于六个月至五岁的幼儿,治愈后会有终身的免疫。
11.幼儿急疹
幼儿急疹是指由导致,使婴幼儿出现高热、皮疹等现象的疾病,这种疾病具有传染性,多发于两岁以下的幼儿,治愈后会有终身的免疫力。
12.过敏性皮炎
因过敏原诱发的皮肤的过敏反应,患病的幼儿皮肤多出现红肿和发痒等。
13.风疹
属于急性传染病的一种,患病的幼儿多出现低热和遍布全身的皮疹。
14.
属于后天的色素脱失疾病,潜在发作部位较多,比较多见的部位为背、腕、脸等。
15.红斑狼疮
属于自身免疫的疾病,与人体的多种器官都有所关联。
16.癣
多由皮肤癣菌等因素诱发的感染,此类感染不太严重,患病幼儿多患体癣、股癣、手癣、足癣等。
17.小儿腹泻病
小儿腹泻病是由于细菌感染或是喂养不当,气候不适应和过敏等因素导致宝宝消化系统出现异常的一种疾病,多发于两岁以下的宝宝。
18.小儿便秘
小儿便秘是由于饮食中膳食纤维过少,喂养不当,环境不适应和缺乏良好排便习惯等因素导致,宝宝会出现排便次数减少、排便困难等症状。
19.阑尾炎
可以诱发的因素有很多,是一种阑尾的炎性改变。
20.腹痛
因为腹部受到较为激烈的 *** 引发,也存在因其他部位疾病导致的可能。
21.胃肠炎
因为食物中毒诱发,是一种较为常见的疾病,多发于夏秋季节。
望纳,O(∩_∩)O谢谢...
儿童常见的的重大疾病有哪些
保监会明确规定的必须包括重疾是6种:
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
6.终末期肾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以上6种是重大疾病险 必须包括的疾病
另外中国医师协会重新定义的还有19种重大疾病包括: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
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帕金森病
20.严重三度烧伤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
7-25 疾病不是保监会定义的,这些病也不是必须包括的,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有的可能全部都有,有的可能比这少,也有在这25种上还会多加。所以在购买的时候要问清楚代理人。
儿童重大疾病有哪些
保监会明确规定的必须包括重疾是6种:
1.恶性肿瘤
2.急性心肌梗塞
3.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手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
6.终末期肾病(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以上6种是重大疾病险 必须包括的疾病
另外中国医师协会重新定义的还有19种重大疾病包括: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良性脑肿瘤
10.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
11.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
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病
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帕金森病
20.严重三度烧伤
21.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
7-25 疾病不是保监会定义的,这些病也不是必须包括的,也就是说保险公司有的可能全部都有,有的可能比这少,也有在这25种上还会多加。所以在购买的时候要问清楚代理人。
幼儿常见疾病,幼儿常见疾病有哪些
1增强儿童体质,提高抗病能力。2坚持合理营养,奠定健康基础由于小儿处在生长发育旺盛时期,又活泼好动,所以要保障他们的身体健康和发育成长,就必须补充足够的营养。3实施免疫,控制传染病发生随着社会的发展,我国在保障人民健康方面已取得了极大的进步。卫生部制订了预防传染病的免疫措施,极大地控制了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结核病、麻疹、脊髓灰质炎、百日咳、白喉和破伤风,而且有的卫生行政部门还将乙型脑炎、流行性脑脊髓膜炎、乙型肝炎等危害较大的传染性疾病列入了免疫的范畴。这些措施对控制诸多传染病的发生,显然起到了良好的作用。4注重卫生习惯,防止病菌侵入常言道“病从口入”,表明许多疾病都与饮食不卫生有关。特别是夏、秋两季发生的消化道传染病。最主要预防措施就是要做到四要三不要。5抓好患儿隔离,杜绝交叉传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卫生习惯和卫生意识,反映一个国家与民族的文化素质和精神文明的水平。有良好的卫生习惯,可直接减少病原菌的侵入,防止疾病发生。我从这看的说的比我全,您可以看看
要孩子前有哪些慢需要谨慎
如果你和爱人的家庭中有遗传病史,如:遗传性、智力低下、糖尿病、高血压等;或者妻子有慢,如:心脏病、肾炎、癫痫等,都需要去向医生咨询,然后决定是否要孩子。
如果你的体重超过标准体重,应该从现在开始控制饮食了,争取将体重减到标准体重后再怀孕。
把你心爱的宠物托付给亲友。
检查有没有弓形体等感染。
常见的幼儿园疾病有哪些
幼儿园常见疾病一、消化道病
消化道传染病是健康的孩子误服了被污染的食物或水,或用手摸了被污染的玩具后,又吮手指或不洗手就吃东西,造成病原体由口进入体内。
幼儿园常见疾病二、感冒
有的宝宝刚上幼儿园每天都尿溼裤子。裤子不容易穿脱、宝宝自己尿的时候不说、裤子溼了没有及时换、出汗内衣打溼没有及时更换,都会导致孩子感冒。
幼儿园常见疾病三、呼吸道病
呼吸道传染病是患儿在说话、呼吸、打喷嚏、咳嗽时将病原体播散在空气中,被健康孩子通过口、鼻吸入体内而感染发病,如流感、手足口病、猩红热等就是典型的病例。其中手足口病最为严重,手足口病多发生于5岁以下儿童,表现口痛、厌食、低热、手、足、口腔等部位出现小或小溃疡,多数患儿一周左右自愈,少数患儿可引起心肌炎、肺水肿、无菌性脑膜脑炎等并发症。个别重症患儿病情发展快,导致死亡。
幼儿园常见疾病四、麻疹
麻疹致病,属于呼吸道传染病,具有高度传染性,主要发生在学龄前。特点是发热3-4天后出疹,3天出齐暗红色斑丘疹大小不均匀,皮疹、皮粘膜斑,疹间皮肤正常。
幼儿园常见疾病五、风疹
风疹是一种症状较轻的急毒性呼吸道传染病。多见于1~5岁儿童,成人也可发病。在托幼机构易感人群较集中、环境较拥挤的场所,可出现爆发流行,病后又较持久的免疫力。直接经空气飞沫传播是主要传播方式。婴儿患者排毒时间较长,5~6个月内于唾液、尿、粪便中仍有派出,护理人员与患儿密切接触可间接传染。
幼儿常见病的总称有哪些
儿童常见病 春季篇
1、较常见的有流行性脑膜炎,简称“流脑”,传染性较强,6岁以下患病率尤高。流脑季节性明显,3-4月是发病 *** ,潜伏期多为2-3天,最长可达1周。
2、风疹多是宝宝与患儿直接接触传染所致。
3、过敏体质宝宝容易诱发哮喘、皮炎、结膜炎及鼻炎等。过敏性哮喘诱因为春季花粉混杂在空气中,从鼻子进入体内后导致的“春季过敏症”。
4、流行冒,流行性腮腺炎春季高发流行性腮腺炎又称“痄腮”,以春季为发病高峰。
5、麻疹。一旦治愈可终身免疫,麻疹以冬春两季最为多见。
6、猩红热高发于冬末春初猩红热高发于冬末春初的急性发疹性传染病,猩红热任何年龄段均可发病,而以2-10岁幼儿为最高。
儿童常见病 夏季篇
1、腹泻,夏季儿童因为贪凉或由于温度高吃到变质食物等都容易造成孩子腹泻。特别是6-9月,它的发病占全年痢疾发病的70%左右。
2、消化不良,导致消化不良的原因较多,除了卫生、饮食习惯等原因,值得注意的是,在消化道功能性疾病中,精神因素的作用已在其发病机制中占据重要地位。
3、肠炎,肠炎是指肠黏膜急性或慢性炎症。通常所说的肠炎是包括胃、小肠和结肠炎症的通称。
儿童常见病 秋季篇
儿童秋季常见病有:在秋季小宝宝容易因温差变化和环境改变而得病,常见的有腹泻、哮喘、过敏性鼻炎、皮肤过敏、急性肾炎等疾病。
腹泻是儿童消化系统疾病中最常见的,哮喘多发生在每年的夏末秋初,9月到11月发展到高峰,到了冬季以后就减缓。秋天的天气干燥,各种过敏因素都有可能 *** 孩子的鼻粘膜,引发过敏性鼻炎。
儿童常见病 冬季篇
冬季是儿童发病高峰季节,最常见的就是口角炎,冬季空气干燥、寒冷、多风,口唇也因为发干而感到不舒服,会出现口唇、口角皮肤干裂。所以,当孩子出现口唇干燥不适时,家长应用油性护肤品替其搽抹,并提醒孩子不可用舌头去舔患处。
其次就是皮肤干裂或冻伤,儿童口唇和皮肤在天气干冷条件下会比较干燥,严重的还出现干裂出血,这时可适当涂抹油性软膏,以保持溼润。
在冬季手足口病也是儿童多发病之一,手足口病多发于6岁以下儿童,尤其是3岁以内的婴幼儿,主要通过人群间亲密接触进行传播。
儿童常见传染病有哪些?
幼儿急疹
由通过唾液飞溅而传播感染。由于宝宝身体虚弱,抵抗力相对较差,一旦接触过幼儿急疹极有可能感染。患过此病后,一般不再患第2次。幼儿急疹发病很急,宝宝突然高热,热度一般为39 ℃~40 ℃,有时甚至达到41 ℃,但宝宝的精神状态良好,高热持续3~5天后周身出现红色皮疹,体温也随之下降。通常皮疹为淡玫瑰红色,直径为2~4毫米。皮疹主要集中于头额、颈部及躯干,四肢相对较少,肘膝以下及掌跖部多无皮疹。24小时内皮疹出齐,一到两天后皮疹开始消退,不留色素沉着及脱屑。
由于本病可通过成人无症状携带,所以很难预防发病,婴幼儿如以往未患此病,多为易感者。如果出现发热,应及时就诊,并暂时进行隔离。
目前对于幼儿急疹无特殊治疗方法,主要是加强护理和进行对症治疗。幼儿急疹多数在一周就可以消退,一般不需要用药。注意保持通风良好,在饮食方面要注意营养均衡,如果宝宝胃肠不适,可暂停进食辅食,仅喂奶和米粉即可。
手足口病
由多种肠道引起的常见传染病,以婴幼儿发病为主,可引起手、足、口腔等部位。多数患者可自愈。个别宝宝如果病情发展快,导致死亡。主要通过人群间密切接触进行传播,手足口病患者和隐染者均为传染源,主要通过消化道、呼吸道和密切接触等途径传播。手足口病一年四季都会出现,尤其在夏天和初秋多发,宝宝感染后,通常会潜伏3~7天才发病。手足口病感染初期,宝宝开始出现发热一般为38℃左右,咳嗽、流涕、流口水等症状。发病1~3天后,宝宝口腔黏膜出现分散状,小如米粒,痛感明显;手掌或脚掌也开始出现米粒大小的,臀部也会出现,但不会发于面部和身躯。宝宝身上的周围有炎性红晕,疱内液体较少,不会引起瘙痒或痛苦。多数患儿属于轻型病例手足口病,一般一周内宝宝体温下降、皮疹消退,可自行康复。重型病例手足口病发展迅速,可出现脑膜炎、脑炎、瘫痪等。神经系统表现为精神差,嗜睡,头痛,呕吐,易惊、肢体抖动、无力或瘫痪甚至昏迷等。做好手足口病的预防,主要是注重家庭及周围环境卫生,讲究个人卫生。饭前便后、外出后要洗手;不让宝宝喝生水、吃生冷食物。居室要经常通风;要勤晒衣被。流行期间,不带宝宝到人群密集、空气流通差的公共场所;要避免接触患病宝宝。疾病流行期间,应每天早晨检查宝宝的皮肤(如手心、脚心)和口腔有无异常,注意宝宝体温的变化。
流行性乙型脑炎
简称“乙脑”,是由流行性乙型脑炎引起的急性中枢神经系统传染病。它以蚊虫叮咬为传染源,多流行于夏秋季节乙脑主要通过蚊虫叮咬而传播。由于蚊虫可携带越冬,并可经卵传代,所以蚊虫不仅为传播媒介,也是长期储存宿主。动物和人均可作为传染源,主要是通过蚊子(三带喙库蚊等)叮咬传播。
一般说来,人群普遍易感,但感染后发病的只占少数,多数人通过没有症状的隐染获得免疫力。病后免疫力强而持续时间久,很少有二次发病者。乙脑的潜伏期为4~21天,发病后先有发热、无力等全身不适的症状,1~2天后体温逐渐增高,甚至高达40℃以上,多持续1周左右,并伴有恶心、呕吐、抽搐和意识障碍,同时有嗜睡或昏睡甚至昏迷等症状。临床表现以轻型乙脑患儿居多,一般给予相应的护理不会留下后遗症。重症宝宝病后往往留有痴呆、瘫痪、失语、失明等后遗症。而重症时通常会出现昏迷、烦躁、反复或持续抽搐。
消灭蚊子是预防乙脑的主要措施,搞好环境卫生,清除垃圾积水.彻底消灭蚊蝇孽生地。同时做好人群防蚊工作,如挂蚊帐,用蚊香等。6 个月以上的宝宝在“乙脑”流行季节要注射乙脑疫苗。
感染性腹泻
多由各种细菌、、真菌、感染随食物或通过污染的手、玩具、用品等进入消......
色弱可以当老师吗
如果是献血量,就是是楼上所说的200毫升、300毫升、400毫升。
如果是健康标准,转帖给你:
《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 18467-2001)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献血者体格检查和血液检验的项目和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各级血站(血库),并用于该机构的管理和评审。
2. 定义
本标准用下列定义。
2.1 预检献血者
要求经体检、检验合格后再献血的献血者。
2.2 非预检献血者
预先只进行体检,而不要求进行检验即可献血的献血者。
3. 总则
3.1 为了保证献血者的身体健康和受血者的输血安全,对预检献血者每次献血前必须进行体格检查、血液检验(初验),合格后血,出的血液必须经复检合格后,方可供临床应用。
3.2 对非预检献血者经健康情况征询和体格检查合格后即可血。出的血液必须进行初检和复检,合格后方可供临床应用。
3.3 献血者血液初检和复检不得用同一试剂厂生产的试剂,同一标本的初检和复检不得由同一人进行操作。
3.4 本标准中的献血健康征询项目,适用于不具备血液检验条件的血车和血点的无偿献血活动。
3.5 献血者体格检查和血液检验应以血站结果为准,有效期为两周。
3.6 本标准是血站实施献血者体检、检验技术操作管理和进行质量审核的重要依据。
4. 献血者健康检查要求
4.1 献血者体格检查标准
4.1.1 年龄:18~55周岁。
4.1.2 体重:男≥50kg,女≥45kg。
4.1.3 血压:90mmHg~140mmHg/60mmHg~90mmHg,脉压:≥30mmHg
或: 12.0KPa~18.7KPa/8.0KPa~12.0KPa,脉压:≥4.0KPa。
4.1.4 脉搏:节律规整,60次~100次/min,高度耐力的运动员≥50次/min。
4.1.5 体温正常。
4.1.6 皮肤无黄染,无创面感染,无大面积皮肤病,浅表淋巴结无明显肿大。
4.1.7 五官无严重疾病,巩膜无黄染,甲状腺不肿大。
4.1.8 四肢无严重残疾、无严重功能性障碍及关节无红肿。双臂静脉穿刺部位无皮肤损伤,无静脉注射药物痕迹。
4.1.9 胸部:心肺正常,无病理性呼吸音及病理性心脏杂音,心率60次~100次/min。
4.1.10 腹部:腹平软、无肿块、无压痛、肝脾不肿大。
4.2 献血者血液检验要求
4.2.1 血型检测
4.2.1.1 ABO血型(正、反定型法)。
4.2.1.2 Rh血型(在有条件的地区以及:;阴性率高的地区作测定)。
4.2.2 血红蛋白测定:硫酸铜法:男≥1.0520,女≥1.0500;相当于男≥120g/L,女≥110g/L。
4.2.3 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酮体粉法(只限于初检使用):阴性;速率法:≤40单位;赖氏法:≤25单位。
4.2.4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阴性(酶联免疫法,快速诊断法仅限于非固定血点的初检使用)。
4.2.5 丙型肝炎抗体(HCV抗体):阴性(酶联免疫法)。
4.2.6 艾滋病抗体(HIV抗体):阴性(酶联免疫法)。
4.2.7 梅毒试验:阴性(RPR法、TRUST法或酶联免疫法)。
4.2.8 复检4.2.1,4.2.3,4.2.4,4.2.5,4.2.6,4.2.7(其中4.2.3必须用赖氏法或速率法)。
4.2.9 甲型肝炎临床治愈一年后连续三次每次间隔一个月检验正常可参加献血(以临床检验报告为准)。
4.2.10 疟疾高发地区检测疟原虫。
4.3 免疫接种后献血的规定
4.3.1 接受麻疹、腮腺炎、黄热病、脊髓灰质炎等活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二周后,或风疹活疫苗、狂犬病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四周后可献血;被狂犬咬伤后经狂犬病疫苗最后一次免疫接种一年后方可献血。
4.3.2 接受动物血清者于最后一次注射四周后方可献血。
4.3.3 健康者接受乙型肝炎疫苗、甲型肝炎疫苗免疫接种后不需要推迟献血。
4.3.4 接受乙型肝炎免疫球蛋白注射者一年后方可献血。
4.4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暂不能献血
4.4.1 拔牙或其他小手术后未满半个月;阑尾切除术、疝修补术及扁桃体手术未满三个月;较大手术后未满半年者。
4.4.2 妇女月经期前后三天,妊娠期及流产后未满六个月,分娩及哺乳期未满一年者。
4.4.3 感冒、急性胃肠炎病愈未满一周者,急性泌尿道感染病愈未满一个月者,肺炎病愈未满三个月者。
4.4.4 某些传染病:如痢疾病愈未满半年,伤寒病愈未满一年者,布氏杆菌病病愈未满二年者,疟疾病愈未满三年者。
4.4.5 皮肤局限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一周者,广泛性炎症愈合后未满两周者。
4.4.6 口服抑制或损害血小板功能的药物(如含阿司匹林或阿司匹林类药物〕停药后不满五天者。
4.4.7 近五年内输注全血及血液成分者。
4.4.8 被血液或组织液污染的器材致伤或污染伤口以及施行纹身术后未满一年者。
4.4.9 与传染病患者有密切接触史者,自接触之日起至该病最长潜伏期。
4.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献血:
4.5.1 性肝炎患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丙型肝炎抗体阳性者。
4.5.2 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IDS,艾滋病)患者及人免疫缺陷( HIV)感染者。
4.5.3 易感染人免疫缺陷的高危人群,如史者、同性恋者、多个性伴侣者。
4.5.4 麻风病及性传播疾病患者,如梅毒、淋病等。
4.5.5 该献血者的血液曾使受血者发生与输血相关的传染病者。
4.5.6 过敏性疾病及反复发作的过敏患者,如经常性荨麻疹、支气管哮喘、药物过敏(单纯性荨麻疹不在急性发作期间可献血)。
4.5.7 各种结核病患者,如肺结核、肾结核、淋巴结核及骨结核等。
4.5.8 心血管疾病患者,如各种心脏病、高血压、低血压、心肌炎以及血栓性静脉炎等。
4.5.9 呼吸系统疾病患者,如慢性支气管炎、肺气肿、支气管扩张以及肺功能不全等。
4.5.10 消化系统疾病患者,如较严重的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慢性胃肠炎、慢性胰腺炎等。
4.5.11 泌尿系统疾病患者,如急慢性肾炎、慢性泌尿道感染、肾病综合征以及急慢性肾功能不全等。
4.5.12 血液病患者,如贫血、白血病、真性红细胞增多症及各种出、凝血性疾病。
4.5.13 内分泌疾病或代谢障碍性疾病患者,如脑垂体及肾上腺疾病、甲状腺机能亢进、肢端肥大症、尿崩症及糖尿病等。
4.5.14 器质性神经系统疾病或患者,如脑炎、脑外伤后遗症、癫痫、精神分裂症、癔病及严重神经衰弱等。
4.5.15 及地方病患者,如黑热病、血吸虫病、丝虫病、钩虫病、囊虫病、肺吸虫病及克山病和大骨节病等。
4.5.16 各种恶性肿瘤及影响健康的良性肿瘤患者。
4.5.17 做过切除胃、肾、脾、肺等重要内脏器官手术者。
4.5.18 慢性皮肤病患者,特别是传染性、过敏性及炎症性全身皮肤病,如黄癣、广泛性及全身性牛皮癣等。
4.5.19 眼科疾病患者,如角膜炎、视神经炎及眼底有变化的高度近视等。
4.5.20 自身免疫性疾病及胶原性疾病,如系统性红斑狼疮、皮肌炎、硬皮病等。
4.5.21 克-雅(Creutzfeldt-Jakob)病患者及有家族病史者,或接受可能是来源于克-雅病原体感染的组织或组织衍生物(如硬脑膜、角膜、人垂体生长激素等)治疗者。
4.5.22 某些职业病患者,如放射性疾病、尘肺及有害气体、有毒物质所致的急、慢性中毒等。
4.5.23 体检医生认为不能献血的其他疾病患者。
4.6 献血量及献血时间间隔
4.6.1 献血量:凡符合《献血者健康检查标准》的献血者,一次可献血200ml或400ml。
4.6.2 献血时间间隔
4.6.2.1 献全血:六个月以上。
4.6.2.2 机血小板:每隔4周集一次。如间隔时间少于4周时,则集前血小板计数应≥150×109/L以上。
4.6.2.3 机血小板后,应间隔4周以上方可献全血,以后再献全血应按献全血的时间间隔。
高考体检受限代码24,25,34是指什么?越详细越好!
可以。
根据查询39问医生网得知,色弱是眼科常见的一种色觉异常,是由于先天遗传或者后天疾病因素导致的,视网膜病变、白内障、黄疸等。从事对色觉要求高的职业,司机、导师等,会受到一定的影响,但是并不会影响正常的工作和生活,所以色弱是可以当老师的。
白内障和眼睛近视有关系吗
凡参加高考的考生必须参加体检。通过体检,一方面,考生可以了解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另一方面,体检结果将作为考生档案的一部分,供高校录取时参考。考生要经过眼科、外科、内科、耳鼻喉科、口腔科、放射、检验等科室系统的体格检查。
体检受限代码 体 检 受 限 名 称
11 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12 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13 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14 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15 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16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21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侦察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林产化工、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农业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
、民族传统体育各专业。
22 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23 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24 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专科专业:海洋船舶驾驶及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
25 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科专业: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等。
26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专科专业: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
31 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公安学类、体育学类、海洋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水产类、测绘类、海洋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武器类、森林类、环境科学类、环境生态类、旅游管理类、草业科学类各专业,及土木工程、消防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学、法医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动物科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不宜就读烹饪工艺、西餐工艺、面点工艺、烹饪与营养、表演、舞蹈学、雕塑、考古学、地质学、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铁道与桥梁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铁道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
32 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31条。
33 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31条。
34 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核工程与核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35 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土建类、动物生产类、水产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化工与制药类、武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植物生产类、森林类、环境生态类、医学类、心理学类、环境与安全类、环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地质学类、大气科学类及地理科学、测绘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生物工程、草业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36 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工学、农学、医学、法学各专业及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地质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
37 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法学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新闻学、侦察学、学前教育、音乐学、录音艺术、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医学各专业。
38 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的,不宜就读教育学类、公安学类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法学、新闻学、音乐表演、表演各专业。
39 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相关政策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
体检表上专业受限问题 。注意事项:
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 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
(2) 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
(3) 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侦察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林产化工、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农业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各专业。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等专业。
4、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专科专业:海洋船舶驾驶及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
5、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专科专业: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等。
6、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专科专业: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
三、患有下列疾病不宜就读的专业
1、主要脏器:肺、肝、肾、脾、胃肠等动过较大手术,功能恢复良好,或曾患有心肌炎、胃或十二指肠溃疡、慢性支气管炎、风湿性关节炎等病史,甲状腺机能亢进已治愈一年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交通运输类、能源动力类、公安学类、体育学类、海洋科学类、大气科学类、水产类、测绘类、海洋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武器类、森林类、环境科学类、环境生态类、旅游管理类、草业科学类各专业,及土木工程、消防工程、农业水利工程、农学、法医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动物科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不宜就读烹饪工艺、西餐工艺、面点工艺、烹饪与营养、表演、舞蹈学、雕塑、考古学、地质学、建筑工程、交通土建工程、工业设备安装工程、铁道与桥梁工程、公路与城市道路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铁道工程、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专业。
2、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3、肢体残疾(不继续恶化),不宜就读的专业同第三部分第一条。
4、屈光不正(近视眼或远视眼,下同)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核工程与核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5、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不宜就读地矿类、水利类、土建类、动物生产类、水产类、材料类、能源动力类、化工与制药类、武器类、农业工程类、林业工程类、植物生产类、森林类、环境生态类、医学类、心理学类、环境与安全类、环境科学类、电子信息科学类、材料科学类、地质学类、大气科学类及地理科学、测绘工程、交通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船舶与海洋工程、生物工程、草业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专业。
6、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不宜就读工学、农学、医学、法学各专业及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技术、地质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
7、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就读法学各专业、外国语言文学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新闻学、侦察学、学前教育、音乐学、录音艺术、土木工程、交通运输、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各专业、医学各专业。
8、嗅觉迟钝、口吃、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痣、的,不宜就读教育学类、公安学类各专业以及外交学、法学、新闻学、音乐表演、表演各专业。
9、斜视、嗅觉迟钝、口吃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此部分内容供考生在报考专业志愿时参考。学校不得以此为依据,拒绝录取达到相关要求的考生。
四、其他
1、未列入专业目录或经教育部批准有权自定新的学科专业,学校招生时可根据专业性质、特点,提出学习本专业对身体素质、生理条件的要求,并在招生章程中明确刊登,做好咨询解释工作。
2、公安类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按公政治[2000]137号文件执行。
3、中国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按[19]后联字2号文件执行。
1.考生在接到招生办公室的通知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医院按指定程序接受体检,考生应提前半小时到达体检现场。
2.肝功能检查应空腹状态下血。
3.在体检中如果部分考生出现了心慌、精神紧张等情况而影响体检结果的,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应如实向体检医生反映,请求稍事休息,再进行重新测量,以免因精神紧张而导致体检部分项目不合格,影响专业的选择和学校的报考。
4.体检期间患病(如感冒、发烧等常见病,不包括肝炎等影响参加高考报名的病)的考生,应事先向老师和医生说明情况以作体检项目调整,由老师与医生约定复检时间。
5.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向体检医生或其他工作人员探询结果。体检未结束,不能擅自离场。在须考生本人填写体检表时,考生应认真仔细如实填写。
6.不允许体检中弄虚作或找人替检,一经发现,取消入学资格。
7.在体检的前几天,应注意充分休息,并做好眼保健操,避免因学习时间太长,用眼过度造成的视力下降。在检查视力前3~5分钟,也可抓紧时间望一下远方或做一下眼保健操或点几滴缓解眼部疲劳的眼药水,使眼球调整到最佳状态,确保视力检查效果最佳。
8.体检前一天晚12时前禁食过于油腻的食品和含酒精的饮料,晚12时后禁食禁水,否则,易引起谷丙转氨酶升高,使检查结果出现偏差。
9.实施过“PRK和LASIK”手术的考生,在参加招生体检时,必须出具手术证明(内容:手术医院、手术时间、术后疗效、原有裸眼视力和矫正视力度数),以便作出适当的体检结论。
10.对体检结果存疑或体格结论不合格的考生,可以申请复查。允许复查的范围:肝脾肿大、可疑肺部病灶、心脏杂音、听力、嗅觉、色弱、视力、身高、尿常规等。
11.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问要求复查者(血压、过早搏动等不得要求复查),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后两天内,由考生本人向当地(县、区、市)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经主检医师同意,招生办公室批准,到指定医院复查或由市(地)中心体检组会诊。
12.体检结论不合格的考生,可向当地招办申请复查一次;复查后若不能作出准确结论的,经主检医师签署意见,当地(县、区、市)招办介绍,由市(州)招办确定医院再复查一次;仍不合格者,不再复查。
复查所需费用,一律由考生自理。
考生不经批准自行联系复查者,其结果一律无效。
白内障和眼睛近视是两种不同的眼部疾病,但它们之间确实存在一定的关联性。在爱尔眼科医院,医生们会基于专业知识和实践经验,对这两种疾病的关联性进行解释和评估。
首先,白内障是由于眼睛的晶状体变得混浊而引起的,这可能导致视力下降和视野模糊。而近视则是由于眼球的形状或眼轴的长度异常,导致远处的物体无法清晰成像在视网膜上。虽然两者的发病机制不同,但近视患者由于眼球结构的改变,可能在一定程度上增加患白内障的风险。
其次,一些高度近视的患者可能会较早出现白内障的症状。这是因为高度近视患者的眼球内营养代谢可能不正常,导致晶状体营养障碍和代谢失常,进而引发白内障。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所有近视患者都会患上白内障,或者白内障患者都一定有近视。
在爱尔眼科医院,医生会针对每位患者的具体情况进行诊断和治疗。如果患者同时患有白内障和近视,医生会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患者的年龄和身体状况等因素,制定个性化的治疗方案。这可能包括药物治疗、手术治疗或配镜治疗等。
总的来说,虽然白内障和近视之间存在一定的关联性,但它们并不是必然相伴发生的。对于患者来说,最重要的是定期进行眼部检查,及时发现并治疗眼部疾病,以维护良好的视力健康。如果您有任何关于白内障和近视的疑问或担忧,建议前往爱尔眼科医院咨询专业医生。在线预约眼科专家号源
声明:本站所有文章资源内容,如无特殊说明或标注,均为采集网络资源。如若本站内容侵犯了原著者的合法权益,可联系本站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