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口腔科设置_医疗机构口腔科设置标准
1.[口腔科院感要求] 口腔门诊院感要求
2.二级医院设置标准最新
你好,你想问的是口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有哪些?口腔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口腔内科、口腔外科、口腔修复科。
1、口腔内科:包括口腔疾病的诊断和治疗,如口腔黏膜病变、牙髓炎等。
2、口腔外科:涉及口腔手术和牙齿拔除等治疗,如智齿拔除、牙槽骨手术等。
3、口腔修复科:主要负责牙齿修复和重建,包括牙齿充填、冠修复、义齿等。
[口腔科院感要求] 口腔门诊院感要求
二级综合医院设置标准介绍如下: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张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
(一)临床科室:至少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
(二)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一)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二)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三)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一)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三)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一)基本设备要齐全
(二)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除增加床头信号灯1台外,其他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
(三)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扩展资料
从功能及系统的细分讲,医院信息系统一般可分成三部分:
1、是满足管理要求的管理信息系统;
2、是满足医疗要求的医疗信息系统;
3、是满足以上两种要求的信息服务系统,各分系统又可划分为若干子系统。此外,许多医院还承担临床教学、科研、社会保健、医疗保险等任务,因此在医院信息系统中也应设置相应的信息系统。
医院信息系统是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管理科学在医院信息管理中的应用,是计算机技术对医院管理、临床医学、医院信息管理长期影响、渗透以及相互结合的产物。
医院管理信息系统(全称为HospitalInformationSystem)即HIS系统。
常规模版包括门诊管理、住院管理、药房管理、药库管理、院长查询、电子处方、物资管理、媒体管理等,为医院管理提供更有力的保障。
HIS系统以财务信息、病人信息和物资信息为主线,通过对信息的收集、存储、传递、统计、分析、综合查询、报表输出和信息共享,及时为医院领导及各部门管理人员提供全面、准确的各种数据。
门诊医生工作站用下拉式汉化菜单,界面友好,实用性强,设有与门诊挂号收费系统、医技科室信息系统、住院结算信息系统的软件接口。
二级医院设置标准最新
口腔科院感要求
口腔科属于医院医院感染管理重点科室,根据《湖南省中医医院感染管理重点科室质量控制标准和评价方法(100分)》要求,口腔科占(6分)要求如下:
1.布局合理,流程符合功能要求,制度职责清晰,口腔内科、口腔外科诊室原则上应分设;
2.严格执行卫生计生委《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清洗消毒技术操作规范》。有消毒隔离制度,进入病人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
3.诊疗过程实施有效的感染防控和职业防护措施,为每位病人操作前、后必须洗手,操作时必须戴口罩、帽子、手套(一病人一更换),必要时佩戴防护镜、围裙,个人防护符合要求;
4.有器械清洗室和消毒室,器械的清洗消毒、灭菌应按“清洗→消毒→灭菌”程序进行,首选物理灭菌法,能用高压灭菌消毒的不能用化学消毒剂灭菌;
5.诊疗过程实施有效的感染防控和职业防护措施。
?科室医护人员严格按照《医疗机构口腔诊疗器械消毒技术操作规范》的要求进行日常诊疗工作。
?综合治疗台及配套设施每日清洁消毒,遇污染应及时清洁消毒;每日对诊疗区、清洗区、消毒区进行空气、物表、地面清洁消毒,每周对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
?诊疗器械的处理:口腔诊疗器械清洗要使用酶洗,手工刷洗干净。卡式快速压力蒸汽灭菌器灭菌的器械,有效期不得超过4小时,要裸露灭菌。
④每季度对手、物表、空气及使用中的酒精络合碘进行微生物监测,每月对灭菌
物品进行微生物监测,每日对84消毒液、戊二醛进行浓度监测。 ⑤备齐干手纸及快干手消毒液,提高洗手依从性,减少交叉感染。
二级医院设置标准最新如下:
一、床位:
住院床位总数100至499张。
二、科室设置:
1.临床科室:至少设有急诊科、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皮肤科、科、传染科、预防保健科,其中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可合并建科,皮肤科可并入内科或外科,附近已有传染病医院的,根据当地《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可不设传染科;
2.医技科室:至少设有药剂科、检验科、放射科、手术室、病理科、血库(可与检验科合设)、理疗科、消毒供应室、病案室。
三、人员:
1. 每床至少配备0.88名卫生技术人员;
2.每床至少配备0.4名护士;
3.至少有3名具有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4.各专业科室至少有1名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
四、房屋:
1.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
2.病房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5平方米;
3.日平均每诊人次占门诊建筑面积不少于3平方米。
五、设备:
1.基本设备:
给氧装置呼吸机、电动吸引器、自动洗胃机、心电图机、心脏除颤器、心电监护仪、多功能抢救床、万能手术床、无影灯、机、胃镜、妇科检查床、冲洗车、万能产床、婴儿保温箱、产程监护仪、裂隙灯、牙科治疗椅、涡轮机、、牙钻机、银汞搅拌机、显微镜、电冰箱。
恒温箱、分析天平、X光机、离心机、钾钠氯分析仪、尿分析仪、B超、冷冻切片机、石蜡切片机、敷料柜、洗衣机、器械柜、紫外线灯、手套烘干上粉机、蒸馏器、高压灭菌设备、、下收下送密闭车、常水、、消毒灭菌密闭柜热源监测设备(恒温箱、净化台、干燥箱)等。
2.病房每床单元设备:除增加床头信号灯1台外,其他与一级综合医院相同。
3.有与开展的诊疗科目相应的其他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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