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去医院弄牙齿可以报医保吗

2.牙科纳入医保的范围

3.种植牙可以报销吗

4.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美容口腔科诊疗范围有哪些_美容口腔科诊疗范围

牙科纳医保范围的主要是:

1、补牙(包括基本材料、治疗费);2、拔牙;3、治疗牙周病、牙龈炎等牙病发生的费用。

而不能用医保进行报销的项目是:

1、镶牙;2、烤瓷牙;3、洗牙;4、牙齿矫正;5、种植牙;拔牙,补牙等都属医保范围。但镶牙、洗牙等都不属于医保范围。如果是治疗性质的,如拔牙在医保报销范围,装牙就不是了。

并不是所有看牙医的费用都能报销,要到医保定点医院进行就诊。补牙产生的医疗费用属于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可以直接刷社保卡支付报销;镶牙、种植牙则属医疗美容范围不能报销,不能刷社保卡支付费用,需要自付现金。欢迎点击咨询

东莞东城好佰年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成立于2003年,根植香港,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引入国际化、现代化的牙科诊疗设备和医疗技术,下属的各家口腔医疗机构取统一的技术管理方式,共享内部技术从而形成核心竞争力,以先进的经营理念、扎实的技术实力、温馨的诊疗环境和人性化的星级服务,造就牙科市场的品牌典范。累计服务顾客超过40万人次,技术沉淀丰厚,在大湾区牙科界享誉良多,被业界誉为精细化牙科诊疗的标杆。

去医院弄牙齿可以报医保吗

参保人将报销所需要的资料证件全部交给当地相关部门后,等待社保机构处理就好,或者可以直接在医院进行报销,即在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向医院出具新农合医疗证直接参与报销即可。需要注意的是携带的证件资料一定要齐全,一般需要准备相关的消费凭证和费用单还有个人的证件等等,如果大家不知道需要准备什么可以事先咨询一下有关部门。

牙齿医保报销范围一般能对参保人因为牙齿疾病而发生的治疗医疗费用予以报销,比如拔牙属于门诊手术,是为了治疗牙齿疾病而产生的,属于报销范围,再比如因为意外而导致牙齿意外脱落,必须要进行治疗,那么也在报销范围之内。,而牙科修复类、美容类的医疗项目,如烤瓷牙修复、牙齿矫正、种植牙、牙齿美白等都属于医疗美容修复行为,收费标准执行市场调节价,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医保报销时,药品目录中的药品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其中,甲类药品按照门诊统筹、慢病或住院的医保报销标准可以全部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乙类药需先行自付5%,剩余部分再按医保报销标准进行报销,而医保目录内的丙类药品需全部自费;诊疗项目包括检查费、检验费、治疗费和手术费等,也分甲类、乙类和丙类,部分诊疗项目中涉及的耗材按照价格的差异,参保人按相应的支付比例享受不同的报销待遇。

根据政策规定,目前,医保范围内的口腔科诊疗项目主要集中在检查和治疗项目中,如补牙(包括基本材料、治疗费)、根管治疗、拔牙以及治疗牙周病、牙龈炎等口腔诊疗发生的费用可以享受医保报销,而牙科修复类、美容类的医疗项目,如烤瓷牙修复、牙齿矫正、种植牙、牙齿美白等都属于医疗美容修复行为,收费标准执行市场调节价,不在医保报销范围内。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只有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才能医保报销。牙科中牙疼、拔牙、补牙等(不包括进口材料)都可以用医保;而镶牙、洗牙等不属于医保范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牙科纳入医保的范围

去医院弄牙齿视具体情况而定能否报销。

如果是治疗性质的牙科治疗医保是可以报销的,比如说补牙、拔牙、治疗牙周病、牙龈炎等牙病发生的费用。如果是医疗美容以及镶牙不属于报销的范围,是不能进行报销的。一定是去医院口腔科看牙才可以享受医保,在一般的非医保定点牙科诊所拔牙是不能报销的。

看牙门诊医保报销流程:

1、参保人将报销所需要的资料证件全部交给当地相关部门;

2、等待社保机构处理就好,或者可以直接在医院进行报销,即在办理住院手续的时候,向医院出具新农合医疗证直接参与报销即可。

牙齿医保报销比例:

牙齿医保报销的部分只能是一部分,不会全部报销,如果是住院所产生的费用,在职员工和退休员工在一年内的首次使用支付的起付标准为1300,第二次再进行住院的话,按照起付标准的50%来计算,一年里面医保所能够支付的最高的治疗费用为七万元。

对于乡镇卫生院以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所报销的比例不能低于80%,县级以上机构不能低于70%,市级医院不得低于60%。

综上所述,看牙齿能否报医保,与当地医保局的规定、治疗的内容有关,如龋病、牙周病等一般是可以的,但口腔修复类、美容类等一般是不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种植牙可以报销吗

牙科纳入医保的范围是只报销牙体治疗费、手术费等治疗费用,不包括镶牙以及医疗美容不列入报销范围。

目前国家医疗报销规定,如果是治疗性质的牙科治疗,在医保报销范围之内。已经纳入医保范围的主要是补牙(包括基本材料、治疗费)、拔牙以及治疗牙周病、牙龈炎等牙病发生的费用。

比较高额的镶牙费用主要是材料费用,如烤瓷牙、种植牙,这些费用通常是经物价部门批准的,属于特需服务费,所以不能进行医保报销。如果是牙科修复类、美白类的范畴,如烤瓷牙修复、牙齿矫正、种植牙、牙齿美白等,在我国的医疗领域是被归纳到医疗美容修复行为,因此这些都是不能用医保卡进行报销的。

关于牙科医保的注意事项:

1、医疗保险只保障门诊同住院开支,洗牙不在保障范围内,即使去牙科诊所洗牙时发现有蛀牙,当时治疗也是不能报销的。

2、一定是去医院口腔科看牙才可以享受医保,在一般的非医保定点牙科诊所拔牙是不能报销的。

3、治疗牙髓炎、根尖周炎也可以享受医保报销,同样要求去医保定点医院才可以。

4、使用医疗保险需要带《医疗保险手册》去指定医院,如果治疗时没有出示《医疗保险手册》就医,或者没有治疗明细,所发生的治疗费用不予报销。

5、如果是去镶牙、洗牙,虽然不能医保报销,但可以使用医保卡的历年账户余额用于支付。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种植牙不可以报销。

种植牙属于医疗美容范围,与镶牙和牙齿矫正等等牙齿美容项目一样,是不可以进行报销的,需要该参保人自己承担相应的费用。

治疗牙齿医保报销的范围具体如下:

1、已经纳入医保范围内的主要是补牙(基本的材料和治疗费)、拔牙、治疗牙周病、牙龈炎、根管治疗等牙病发生的费用。常见的拔智齿就属于医保卡的报销范围,可以用医保基金支付;

2、不可报销范围通常是牙科修复类、美白类的范畴,如镶牙、烤瓷牙修复、牙齿矫正、种植牙、牙齿美白等,在我国的医疗领域是被归纳到医疗美容伍判模修复项目中,只能自费,不能进行医保报销。镶牙费用主要是材料费用,比如烤瓷牙、种植牙,这些费用通常是经物价部门批准的,属于特需服务费,所以不能进行医保报销;

3、在牙科门诊检查治疗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社保卡个人账户资金支付,如果因病情需要且符合冲掘住院标准由医院收治,除义齿(牙)费用不能由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外,其他费用可按医保规定进行结算。

医保报销所需材料具体如下:

1、个人住院时,主治医生签发的住院病历;

2、住院所需费用的清单;

3、住院所需费用的各种;

4、医院财务开具的出院小结;

5、主治医生开具的疾病诊断书;

6、就医者本人的、户口本;

7、就医者的社保卡。

综上所述,参保人看牙可以拿医保卡到参保地定点医疗机构挂号,前往口腔科看牙。补牙产生的医疗费用属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可以报销。但镶牙、种植牙则属医疗美容范围,不能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配拆拍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促进医疗美容事业的健康发展,维护就医者的合法权益,依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护士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疗美容,是指运用手术、药物、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侵入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的修复与再塑。

本办法所称美容医疗机构,是指以开展医疗美容诊疗业务为主的医疗机构。

本办法所称主诊医师是指具备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条件,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执业医师。

医疗美容科为一级诊疗科目,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皮肤科和美容中医科为二级诊疗科目。

医疗美容项目由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制定并发布。第三条 凡开展医疗美容服务的机构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四条 卫生部(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主管全国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卫生行政部门(含中医药行政管理部门,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医疗美容服务监督管理工作。第二章 机构设置、登记第五条 申请举办美容医疗机构或医疗机构设置医疗美容科室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明确的医疗美容诊疗服务范围;

(三)符合《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

(四)省级以上人民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六条 申请举办美容医疗机构的单位或者个人,应按照本办法以及《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设置审批和登记注册手续。

卫生行政部门自收到合格申办材料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并书面答复申办者。第七条 卫生行政部门应在核发美容医疗机构《设置医疗机构批准书》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同时,向上一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违规作出的审批决定应自发现之日起30日内予以纠正或撤销。第八条 美容医疗机构必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登记注册并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第九条 医疗机构增设医疗美容科目的,必须具备本办法规定的条件,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程序,向登记注册机关申请变更登记。第十条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开展医疗美容项目应当由登记机关指定的专业学会核准,并向登记机关备案。第三章 执业人员资格第十一条 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三)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四)省级人民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第十二条 未取得主诊医师资格的执业医师,可在主诊医师的指导下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技术服务工作。第十三条 从事医疗美容护理工作的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护士资格,并经护士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2年以上护理工作经历;

(三)经过医疗美容护理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护理工作6个月以上。第十四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中介组织对主诊医师资格进行认定。第十五条 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核定并办理执业注册手续的人员不得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服务。第四章 执业规则第十六条 实施医疗美容项目必须在相应的美容医疗机构或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中进行。第十七条 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美容科室应根据自身条件和能力在卫生行政部门核定的诊疗科目范围内开展医疗服务,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扩大诊疗范围。

美容医疗机构及开设医疗美容科室的医疗机构不得开展未向登记机关备案的医疗美容项目。第十八条 美容医疗机构执业人员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遵守医疗美容技术操作规程。

美容医疗机构使用的医用材料须经有关部门批准。